本报讯 日前,笔者从惠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县出台《惠安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将被征地、征海人员的养老保障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实施,实行城乡一体、分层次的养老保障待遇。这是该县新农保的一大创新举措,它为被征地、征海人员实现老有所养撑起“保护伞”。据悉,该实施方案的保障范围之广,在全省位居前列。
扩大对象:
惠及范围更广
按照规定,耕地累计被征收达70%以上的人员列入被征地养老保障范围。该县扩大受益面,把耕地累计被征30%以上以及被征海人员都列入养老保障范围,并把被征地对象范围延伸到历年来承包耕地的被征地者。
该县新农保参保对象包括一般居民、被征地人员和被征海人员三种。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被征地人员,指因建设需要,经政府依法征收(用)农村集体耕地后,户被征耕地面积累计达30%以上,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城乡居民。被征海人员,指自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以来,因项目建设用海,养殖区、定置网作业区域被依法征用且与项目业主(或所在镇政府)签订征海补偿协议,领取补偿款的在册城乡居民。
分档递增补贴:
多缴多得
为适应不同人群的需要,该县目前缴费标准设定为每人每年100元-2000元之间,每增100元为一档次,共20个档次,可供居民选择。也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水平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例如,某人今年选择缴纳500元,明年可以选择缴纳2000元,后年因情况改变还可选择缴纳600元。制度上允许参保人根据家庭的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该方案规定,政府对参保人缴费实行分类分档递增补贴,一般居民缴费补贴标准为:选择缴费档次在100元—500元这5个档次的,政府补贴从30元起,逐档递增10元,最高补贴70元;选择缴费档次在600元—1100元这5个档次的,政府补贴从75元起,逐档递增5元,最高补贴100元;选择缴费档次在1200元—2000元的,一律补贴105元。
该县对被征地、征海人员的参保缴费补贴比一般居民有所提高。被征地、征海人员缴费补贴标准为:选择缴费档次在100元—1100元这10个档次的,政府补贴从40元起,逐档递增10元,最高补贴140元;选择缴费档次在1200元—2000元的,一律补贴150元。
养老金领取:
长缴多得
达到60周岁后如何享受养老待遇呢?该方案规定: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发放,目前每人每月55元,如果参保人员逐年缴费超过15年的,从第十六年起,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月再增加1元,长缴多得;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月。被征地、征海人员除了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外,还增加养老保障金。被征地、征海人员的养老保障金有每人每月35元和97 元两个标准,该方案还对具体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以25岁开始缴费、选择每年500元这一档次的参保对象为例,政府每年补贴70元,到60岁共缴纳年限为35年,个人账户则为(500元+70 元)×35年=19950元,按一年期存款利率2.75%计,合计约32804元。60岁以后,如果是一般居民,每个月可领取55元+(32804 元÷139)+20元(增加的缴费年限)=311元,如果是被征地、征海对象,按不同的标准再增加35元和97元,加上利息即每个月可领取350元或 4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