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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直接补贴种粮农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19  浏览次数:8855
内容摘要: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实施方案,省农业厅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确定全省小麦、玉米、水稻主导品种。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产量优先、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

  本报讯:记者1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补贴范围覆盖种植小麦、玉米、水稻的全部农户(农场职工)。较往年,今年我省将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补贴标准为小麦、玉米每亩10元,水稻每亩15元。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实施方案,省农业厅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确定全省小麦、玉米、水稻主导品种。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产量优先、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有关部门要求,各地要严格核实种植面积。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上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市级财政、农业部门将所辖县(市、区)上报的补贴面积汇总审核后,于2011年11月2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补贴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省辖市收到补贴资金文件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应在播种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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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种粮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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