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公司+农户+期货市场 新期货农业模式在四川兴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18  浏览次数:8974
内容摘要:成都新兴粮油公司(下简称“新兴粮油”)是我省民营油脂龙头企业之一,也是我省最早试水菜籽油期货的现货生产企业之一。该企业采用订单农业收购方式,在成都市建设了28万亩无公害及8万亩绿色食品油菜基地。由于油价波动会给公司经营带来巨大风险,新兴粮油一般

  4月14日,记者从四川证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四川省金融办、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粮食局在成都联合召开的“推进期货市场服务四川现代农业发展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一种全新的期货订单农业生产模式正在我省兴起。该模式是在相关部门引导下,根据我省实际,然后在专业期货机构的指导下,企业根据期货市场价格走势,和农民签订订单、并通过期货市场操作,规避转移现货市场风险,提前“锁定”企业和农户的稳定收益。

  我省是农业大省,粮食、生猪、油菜子、茶叶等主要农产品产量位居全国前列。省金融办副主任艾毓斌表示:“在目前国内已上市交易的期货品种中,稻谷、玉米、菜籽油、棉花、小麦、白糖等均能和我省农产品一一对应,期货品种和产业结构的契合度很高。"三农"问题一直是省委省政府最为关心的问题,因此发挥期货市场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和涉农企业增收等方面的作用十分重要。”

  与此同时,我省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据四川证监局副局长刘兴兵介绍,目前,我省期货市场达到了历史最好发展水平,截至 2010年底,我省期货市场保证金规模达到34亿元,交易规模达到7万亿元,投资者开户数达到3.2万户,累计实现期货交易额4.9万亿元。其中,机构投资者和产业链企业开户数超过300户,带动了农业等相关产业的现代化发展。

  声音

  四川证监局副局长刘兴兵指出,国内农业产业链企业实现期、现结合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利用期货价格进行贸易定价;二是利用仓单质押融资,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三是“公司+农户+期货市场”的期货订单农业生产模式。他建议,四川应多方协作,探索期货服务“三农”的有效模式,给予一定政策扶持,引导我省农户、企业走“公司+农户+期货市场”的路子,帮助龙头企业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行业示范效应,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

  新闻延伸

  期货市场成风险“缓冲区”

  案例一

  成都新兴粮油公司(下简称“新兴粮油”)是我省民营油脂龙头企业之一,也是我省最早试水菜籽油期货的现货生产企业之一。该企业采用订单农业收购方式,在成都市建设了28万亩无公害及8万亩绿色食品油菜基地。由于油价波动会给公司经营带来巨大风险,新兴粮油一般在每年9月和农户签订油菜子订单生产合同,并约定最低收购价。为规避价格下跌风险,企业会将生产量的1/3在远期合约上做卖出套期保值,并根据菜籽油期货远期合约来确定种植计划和最低收购价。

  新兴粮油董事长谈及自身的“期货经”,感受十分深刻:“企业若不会利用期货市场,就好比近视眼丢掉了眼镜。新兴粮油从2007年开始参与菜籽油期货交易;2008年,全国菜籽油收购价创历史新高,当时我们也在以3-3.05元/斤的价格收购大量油菜子。但此后菜籽油的价格连续下挫,跌破生产成本。面对不利行情,公司果断以11800元/吨的价格在期货市场卖出套保几千吨菜籽油。如果不是及时在期货市场卖出套保,再往后一吨现货菜籽油只能卖 7000多元。仅这一次操作就使企业减亏1000多万元。”

  案例二

  与新兴粮油一样,成都市华泰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粮油”)也受益于期货市场。

  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商品市场曾在2008年底出现大幅下跌。当时,国内菜籽油普遍跌到7500―7800元/吨,而华泰粮油仍有1500吨菜籽油现货库存,生产成本高达11800元/吨。公司流动资金基本被库存所占用,一旦低价售出库存现货,暗亏将转为明亏,难以弥补。

  此时,菜籽油期货价格已被打压到每吨6000元左右。华泰粮油动用最后的流动资金进入期货市场,买入菜籽油远期合约,并同时在现货市场上以 7500元/吨的价格抛售了1200吨菜籽油,将现货实际库存转为期货“虚拟库存”,不仅有效回笼了现金,还利用期货市场低于现货市场的价差,抵消了原本无法避免的亏损,帮助公司顺利渡过了难关。

  华泰粮油董事长曾修齐坦言:“目前公司已重组了9家菜籽油企业,在行业的"洗牌"中逐渐发展成为成都的农业龙头企业,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利用期货工具做好现货生意。”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公司+农户+期货市场 新期货农业模式在四川兴起”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418/252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