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争取领导支持。积极争取市、乡镇(街道)两级领导重视,加强市、乡镇(街道)两级实施农业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力量,明确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并确保工作经费;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农业和农村工作”考核,并与下年度计划挂钩。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利用会议、电视、宣传单、补贴机具巡展、农机科技下乡等多种宣传方式,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迅速传达到局机关各科、站、补贴农机经销商和广大农民群众,使该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各方热情,加快我市农机化进程。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将插秧机和手扶拖拉机推广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列入《2011年丰城市乡镇(街道)农机化工作考核办法》(丰农机字[2011]7号),并由乡镇(街道)受理申请和公示,按程序进行阳光操作。从而进一步加快了我市农业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进程。截止4月6日,全市已完成各种补贴农机4243台、涉及农户4237户、销售资金992.64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648.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