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新农教育 » 正文

保康对新农保资金实行“痕迹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12  浏览次数:81172
内容摘要:实行支出痕迹管理。各乡镇人保中心按月对享受对象进行审定确认无误,上报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核,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财政局直拨到享受对象在农行开设的银行卡。

襄樊市纪委监察局消息:保康县是全省新农保试点县,日前,保康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实行“痕迹管理”,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实行收入痕迹管理。明确各乡镇财政所是基金征缴的主体,在征缴过程中,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费收据。专管员收缴的养老保险金应及时缴入财政所在当地银行开设的收入汇缴专户,财政所每10日向县财政局在农行开设的财政社保专户汇缴一次。财政所每月与人社中心、银行、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财政局社会保障股搞好对账,做到准确无误。

实行支出痕迹管理。各乡镇人保中心按月对享受对象进行审定确认无误,上报农村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核,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财政局直拨到享受对象在农行开设的银行卡。

实行信息痕迹管理。对农民参保缴费、享受待遇、标准、人员增减变化等信息实行公开,保障新农保制度的公开、透明、公正

实行监督痕迹管理。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全面对农保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痕迹检查,对享受对象死亡隐瞒不报、套取养老金、贪污、滞留农民个人缴费、坐收坐支的、不使用统一收据、给农民开白条的、没有政策依据向农民乱收费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从重处罚。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保康对新农保资金实行“痕迹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412/210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新农保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