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就业务工 » 正文

成都实施特别培训就业计划 今年启动12项培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09  浏览次数:8896
内容摘要:都江堰市飞翔培训学校校长许光密,2006年7月毕业于四川农大都江堰分校园林设计专业,毕业后创立了都江堰市飞翔文化培训学校。“5·12”汶川大地震将飞翔学校全部毁损,一个辛勤编织,刚起步的事业就这样遭到了倾覆性打击。

  都江堰市胥家镇南殿村的林朝波,地震后就一直没有外出打工,现在在都江堰某餐厅上班,每月3500元左右。“地震之前我在外打工,工资低多了,离家又远。”林朝波地震后参加了免费的厨师培训,掌握技能后他就留在都江堰打工,离家又近,工资还高,“如果不参加培训,我工资肯定不高,多半又在宁夏打工了。”

  林朝波只是近几年来,成都市通过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的系列培训中,受益的几十万人之一:2009年八个培训就业行动计划培训结业22.74万人,城乡失业人员培训结业后就业率均达85%以上;2010年,全市10大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共培训城乡劳动者24.27万人,开展创业培训及扶持创业7155人,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500人,帮助17.46万名城乡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

  今年,成都市再次启动了12项“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在去年基础上,新增《网吧管理从业人员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和《地震重灾区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预计培训各类城乡劳动者20.33万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2150人;建立10个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发放小额信用和小额担保贷款3000万元。

  成效

  成都创新实施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

  就业是民生之本。成都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始终把扩大就业作为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通过培训掌握、提高劳动技能,就能提高就业质量、稳定就业。2009年以来,按照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总体部署,成都市在全国创新开展实施了系列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构建了大培训大就业工作格局。

  2009年,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就业局势的稳定,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层次,11个市级部门和单位按照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总体部署,制定了建筑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八项“培训就业行动计划”,涉及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及家政服务、服务外包、旅游等行业从业人员。到当年年底,八个培训就业行动计划已培训结业22.74万人,城乡失业人员培训结业后就业率均达85%上。

   2010年,系列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增加到10项,把残疾人、退役士兵(预备役人员)两类重点人群纳入到培训就业行动计划的范畴中。当年,全市10大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共培训城乡劳动者24.27万人,开展创业培训及扶持创业7155人,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50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帮助17.46万名城乡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

  今年12项培训就业率均要求达90%以上

  今年3月28日,成都市启动12项“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分别是高校毕业生、建筑农民工、就业转失业人员、退役士兵(预备役人员)、残疾人员、网吧管理从业人员、旅游服务、家政服务、服务外包行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职业技能、地震灾区等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

  根据安排,建筑农民工培训要达2万人;家政服务计划培训1.5万人;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免费实用技术培训3000人,扶持自主创业残疾人100人,扶持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1500人,扶持4500户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在工业职业技能上,对在职职工开展培训3万人以上,培训工业集中区内新招城乡劳动者1万人以上;对5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向6000名大中专毕业生发放就业培训券,组织1500名成都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促进105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对2000名退役士

  兵(预备役人员)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结合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的现状,全年培训10000人;组织8200名旅游从业人员开展提升培训,组织1.23万名拟从事旅游业的城乡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2000名就业转失业人员开展培训,全年建10个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帮助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助推农村小额信用和小额担保贷款3000万元,带动5000人实现就业。而所有培训的合格率、就业率均要达90%以上。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成都实施特别培训就业计划 今年启动12项培训”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409/170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