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阑尾炎等,都可以看病一口价。 下个月开始,河南省参合农民将可以享受到按病种付费,首批选择30家医院、30个病种试点。计划明年全省推开,病种达到60~100个。
河南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说,按病种付费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遏制过度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
名词解释
DRG:即根据患者性别年龄、诊断、疾病程度、并发症和合并症、是否手术等因素把病人分成600~1000个诊断相关疾病群组,任何疾病都可以明确地归于某一特定的组,不会因为变异而退出路径,可操作性强。
背景 看病一口价不用担心过度检查
4月2日,河南省卫生厅召开了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启动会。
河南省卫生厅副厅长黄红霞举了一组数据:2003年到2010年,农民人均筹资费用从30元上升到230元,但人群住院率从4%上升到8%,次均住院费用从1759元上升到3011元,实际住院补偿比只从25%上升到41%,“医药费用的过快上涨大大抵消了新农合筹资总额增长的预期效果。”
她说,造成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农民就医需求的集中释放,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医疗费用按项目收费,容易诱导过度消费,而解决之道就是采取按病种付费。
据悉,我省下月起将正式实施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报销制度。
把关 超标费用医院“埋单”
河南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说,按病种付费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即住院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医院只能按该定额或低于该定额收费,病人住院只需缴纳包干费用的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直接由新农合部门按规定标准拨付定点医院补助费用。而如果费用超出定额,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将有利于遏制过度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
据了解,每个病种的付费价格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各类诊治费用,包括化验检查、诊疗、手术、住院、护理、药品及医用耗材(除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外)等。医院不得将定额范围内的费用通过门诊取药、门诊检查、外购处方、分解名目等方式排除在定额范围之外,变相增加患者自费费用。同一患者在2周之内以同一诊断再次住院,其费用由首次接诊住院的医院全部承担。
实施 30家医院、30个病种率先试点
据了解,此次省卫生厅共选择了10家三级公立医院、17家二级公立医院、3家民营医院进行试点,而试点病种则选择了阑尾炎、正常分娩、胃溃疡、子宫肌瘤等30个常见病。
据悉,按病种付费实施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分级定价,如阑尾炎切除费用,县、市、省级医院的收费价格分别是2580元、2680元和2950元,正常分娩则分别为1160元、1350元、1560元。
刘学周表示,4月底以前各试点医院要全部启动实施,今年上半年实现按病种付费住院患者的“异地结算”和“即时结报”;到2012年,按病种付费将在全省推开,病种数量达60个至100个;而2013年起,全省将逐步由按病种付费过渡到按疾病相关诊断组预付费(D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