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宜宾市兴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获悉,今年以来,该县积极筹措资金,已为符合条件的23361名农村困难群众应缴纳的70万元参合费“买单”,真正使这一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惠及于民。
近年来,兴文县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支农惠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始终坚持“为民、利民、便民,让农民得实惠”这一原则,不断强化措施,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及时建立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并在各乡镇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新农合工作的开展;方便参合群众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切实减轻参合患者负担。
据统计,从2007年至今,该县已有396427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6.34%,共发放医疗费用1.17亿元;累计为全县 119994名低保对象、五保户、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四类人群减免参合费用219万元;并在不计起伏线的情况下,提高四类人群医疗报销比例 10%;有效提高了农村群众有病就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越来越多的农村群众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得到了实惠,大大缓解了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深受广大群众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