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7日),记者从天津市畜牧兽医局了解到,天津自3月18日开展生猪“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从生猪养殖场、抽检饲料、生猪出栏、屠宰和公路检查站等各个环节开展“瘦肉精”快速抽检,截至目前未发现不合格生猪进入天津屠宰。
市畜牧兽医局有关人士介绍,本次整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开展饲养环节排查。立即对全市生猪养殖场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站包乡、组包片、人包场”的原则展开全覆盖检查,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品行为必须依法严处;另外,还实施出栏抽检措施。对出栏的生猪,产地检疫人员要进行“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禁止出栏上市,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强化屠宰环节的监管。对进场生猪必须批批进行“瘦肉精”抽样检测,合格的方能进场待宰;同时要加强对待宰生猪的监视,监督屠宰场对屠宰后的猪肉产品进行批批自检,不合格的,坚决依法进行处理;对不进行自检的,动物卫生监督人员不得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加强公路环节的检查。对外埠进入天津的生猪,在公路环节要实施“瘦肉精”抽检,发现阳性的就地扣留,向市和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通知生猪产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处理。
近期,天津对来自河南的生猪要批批进行抽查。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从3月18日起对各环节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在每日下午4点前向市畜牧兽医局报告进展情况。要求对监督检测发现的“瘦肉精”阳性生猪和产品必须立即报告,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了确保整治监督需要,天津还加大经费投入,紧急增加采购“瘦肉精”快速检测试剂卡1.6万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