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6日讯:山东省物价局1日公布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价格,临时收储价为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每吨19800元,执行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即2011年度新棉交售期。
为稳定棉花生产、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保证市场供应,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 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决定从2011年度开始实行棉花临时收储制度。实行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即2011年度新棉交售期,在新疆、山东等13个棉花主产省(区、市)执行,临时收储价为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每吨19800元,同时,为进一步保护棉农利益,棉花临时收储制度继续采用以前行之有效的皮棉收储价格与籽棉收购价格挂钩的机制,按照皮棉临时收储价、棉籽等副产品价格测算公布籽棉收购参考价,并要求必须按不低于籽棉收购参考价的价格收购农民籽棉,否则不得入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