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该《收储预案》由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信部、铁道部、国家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制定。
根据收储预案,执行预案的棉花主产区为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13省(区、市)。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执行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根据收储预案,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价为,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每吨19800元(公重),其它等级皮棉的收储价格按照3%的品级差率、1%的长度差率计算。中国棉花协会根据皮棉临时收储价和当时的棉籽等副产品价格以及皮棉籽棉折算公式、相关合理参数测算籽棉收购参考价,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