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江西宜丰县“和谐”农业开发打造赣西北“绿色粮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01  浏览次数:81329
内容摘要:中广网南昌4月1日消息:原先这片地因为地势偏高引水困难,村民们都在这种菜,现在这60多亩菜园通过农业开发都改作成了上好的耕地。在江西省宜丰县石市镇星溪村土地庙附近一片刚开发好的稻田里,村干部卢建成高兴地告诉我们。原来,这片地处稻田中央的山坡坡

中广网南昌4月1日消息:“原先这片地因为地势偏高引水困难,村民们都在这种菜,现在这60多亩菜园通过农业开发都改作成了上好的耕地。”在江西省宜丰县石市镇星溪村土地庙附近一片刚开发好的稻田里,村干部卢建成高兴地告诉我们。原来,这片地处稻田中央的山坡坡,因为地势原因村民们一直以来都用来种菜,这次搞高标准农田建设,村民们听说可以通过开渠引水和平整改作耕地,100多户村民积极响应,二话没话把菜全拔了,如今改造好的良田又重新分配给了村民。

  近年来,宜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按照抓样板、创特色、求实效、确保农业综合开发上水平的总体要求,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坚持连片开发,发挥规模效益,农业综合开发取得显著成效。石市镇是该县的产粮大县,拥有耕地3.9万亩,为全面解决当地的干旱田灌溉和渍害田排水问题,宜丰县农业开发办于 2010年将其立项建设高标准示范农田工程。项目总投资1500多万元,开发重点以改造灌排渠道,续建提灌站,治理干旱田、渍涝田为主,结合新农村建设在田间布置机耕道,方便机械作业,切实提升农民科学种田能力。为了不耽误农民春耕,宜丰县农业开发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在工程中积极抢抓进度,引入精细化管理模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效益,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自去年11月开工以来,投入150多台套挖机、装载机和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分别在石市镇的车溪、星溪、何家、梨树、楼下等五个村同时施工,仅用4个多月时间全面完成了1.13万亩耕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340亩,建成旱涝保收耕地面积1.13 万亩,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明显改善,1万多户受益的农民今年一开春就种上了“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的标准化“新农田”。 和谐农业开发还很好地理顺了村与村、户与户之间的矛盾,也更加融洽了干群关系。石市镇梨树村陂角组与邻近的地斜组因为农田紧邻,而相邻耕地因为地势高低不一,两组村民常为引水而引发纠纷甚至打斗。这次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技术人员根据实地技术测量结果,在分水渠路口为其设计建设了分水闸,村民们如今可以根据水流水速科学分水,从而确保了两组村民的农田都能灌得进,排得出,彻底解决了过去因引水一边饱一边饿而引发矛盾纠纷的问题。农业开发给当地老百姓带来的实惠更加激发了村民对农业开发参与的热情。在楼下村一条400多米主干渠建设中,村民们将在实际使用中碰到的弯道多、流量小、流速慢的问题主动向项目负责同志反映,并配合技术人员实地重新测量变更施工计划,从而科学规划,重新开挖了一条300米的引水渠并进行了硬化,方便了群众,也提升了项目开发质量。 为确保“把每一个项目都做成放心工程、精品工程。”宜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坚持把科学合理规划放在首位,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连片建设、规模开发”的原则。在规划上,新项目区与老项目区相连,土地治理项目与产业化经营项目结合,坚持按灌区进行治理。在石市镇万亩高标准示范农田建设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会同该镇、村干部多次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优化规划方案和协调项目实施。镇班子领导采取分片包村的办法,每一个项目实施点都安排一名副科级领导和一名农田水利技术人员负责协调工作,责任到人,逐级分解,严格考核。在具体建设过程中,每一项工程都得接受农村党员义务监督员、指挥部、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及镇政府、专业质量监理公司“四关”的检查验收,其中:党员义务监督员至少每3天到现场检查一次,指挥部每周进行一次工程进展调度会,分析各标段施工情况,督促项目进度;每半个月都要组织1次以上质量检查现场会,召集质量监督人员、各标段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现场观摩,并对收集到的质量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该县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印发资料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使广大群众人人了解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积极支持和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干部群众都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很好地推动了项目的和谐开发和顺利实施。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江西宜丰县“和谐”农业开发打造赣西北“绿色粮仓””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401/128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