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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吉林省实施“产地准出”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31  浏览次数:81203
内容摘要:记者在3月29日召开的全省渔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将按照加快推进渔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逐步推进产地水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消费安全。 从今年开始,按照

 记者在3月29日召开的全省渔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将按照加快推进渔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逐步推进产地水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消费安全。

  从今年开始,按照农业部和吉林省食安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产地监管和源头控制,加强水产品苗种、投入品抽检力度,加大渔需物资打假力度,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渔业企业生产行为。继续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认证工作的开展,积极发展绿色、有机渔业,通过建立各类示范基地、推广先进技术等,扩大水产品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重点推进无公害水产品认定、认证工作。力争年内新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0处。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已先后建成国家级水产标准化示范区6处、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36处、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82处,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184个,涉及水域面积240多万亩,占全省已养殖面积的约60%。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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