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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降低162种药品价格 平均降低2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29  浏览次数:82427
内容摘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广东省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及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2100个剂型规格。其中包括国家调整公布的近1300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广东省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及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2100个剂型规格。其中包括国家调整公布的近1300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我省公布的800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8%。此次降价预计每年可减轻我省群众药费负担约16.6亿元。 

  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降价力度 

  据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价格调整,国家是在成本和价格调查的基础上,严格履行专家论证评审、听取各方面意见等调定价程序,同时,综合考虑了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实际交易价格等因素。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或不降价,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保障价格相对低廉、临床使用广泛的药品生产供应;对已单独定价药品,进一步缩小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促进市场良性竞争;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 

  还将分批调整其他药品价格 

  参照上述原则和差比价规则,结合广东的实际,省物价局对已在广东销售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国家未公布的近800个药品价格予以调整。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整顿药品市场秩序,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药品价格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悉,此次降价方案公布实施后,省物价局还将按计划分期分批合理调整其他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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