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政策调整后,参保人在社康中心的所有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均可打七折(资料图)。
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医保个人账户积累超过一定额度时,超出部分可用于家庭中参保成员统筹使用。2月16日起,深圳医保政策出现八大调整。
深圳现有医保参保人1026万人次。22日,深圳市社保局公布医保政策调整,备受关注的医保个人账户家庭统筹确定。原来个人账户只能由本人及其已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子女使用,调整后个人账户的使用扩大到参保人及其在本市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按规定,原来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除支付本人的医疗费用以外,还可用于其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以及子女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费用。
“比如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4元,如果老公的个人账户有1万元,那减掉3894元后的余额,就可以给在深圳参保的妻子、父母、子女使用。”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解释,由于个人账户家庭关联库建立以及家庭统筹的系统还需进一步完善,目前,参保人前往医院就医使用家庭账户的,还是按照原少儿使用父母医保卡的步骤进行操作。具体为:在门诊就诊时,参保人需先出示就医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进行挂号。选择家庭成员的社保卡结账时,需出示结账的社保卡,确认该卡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在就医者本人处方背面注明:就医者本人的社保卡号、用来结账的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卡号、关系(如父子关系)、联系电话、签名。选择家庭成员的社保卡结账时,不能再用本人社保卡结账。
个人账户家庭成员使用的待遇只能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当次刷卡即时享受,不再进行事后报销。此次政策调整还包括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均打七折、综合医保门诊大病待遇扩大到门诊所有病种、农民工医保的门诊医疗费用设定800元的基金支付限额等。
政策解读
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全部打7折
旧政策:原来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社康中心就医的门诊医疗保险药品费用可以打七折,即由统筹基金支付30%.
新政策: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患者到基层医院就医,降低参保人在社康中心的门诊医疗费用,此次政策调整扩大综合医保参保人在社区就医的优惠范围,所有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包含药品费、诊疗费等均可打七折。但口腔科治疗费用、康复理疗费用、大型设备检查治疗费用等费用不纳入打折范围。
门诊大病待遇扩大到所有病种
旧政策:原来个人账户超支超过一定门槛后由统筹基金再按一定比例支付,此待遇仅限于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并已经过大病认定的人员。
新政策:现在,综合医保门诊大病待遇扩大到门诊所有病种。参保人患《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中第一类大病的不再进行大病认定,该类疾病及其他普通门诊疾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
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且医疗保险年度内自付费用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的,超过部分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同时参保人不再享受在定点社康中心医疗费用打折的待遇。
对此,黄险峰特意强调,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用完后,继续用现金看病,每一次还是要刷医保卡,因为可以累积自付段,超过部分的费用将按规定进行不同比例的记账。
农民工医保门诊医疗费设限额
旧政策:农民工医保的门诊费用以前没有设定限额。
新政策:农民工医保的门诊医疗费用设定800元的基金支付限额。黄险峰解释,之所以设限,一是由于农民工医保自2005年运行以来,一直维持12元的缴费标准,门诊统筹基金运营已相当紧张;另外,目前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都建立社区门诊统筹,而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要远高于农民工医疗保险,且住院医疗保险的门诊已设立了800元的限额。从两方面考虑,把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门诊费用(含急诊)也设800元限额。
特殊医用材料等记账标准提高
旧政策:原来参保人住院时,因病情需要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使用特殊医用材料、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或置换、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时,其材料是国产材料和进口材料时,分别按其实际价格90%和60%记账,但最高记账金额是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 0 %和进口普及型价格的60%.
新政策:现在该项目最高记账金额改为国产普及型价格和进口普及型价格,取消比例限制。
提高住院床位费记账金额标准
旧政策:原来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床位费医保记账金额最高不超过50元;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床位费医保记账金额最高不超过35元。
新政策:这两项分别改为60元和37元。#p#分页标题#e#
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旧政策:在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挂钩,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5倍、1倍、2倍、3倍、4倍。
新政策:在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确定,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满6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
超70周岁参保人设自付门槛
旧政策:满70周岁以上参保人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直接由统筹基金记账80%.
新政策:满70周岁以上参保人门诊就医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自付费用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之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80%记账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