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河南“瘦肉精”案件,3月28日,农业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将开展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称要“出重拳、下狠招”,杜绝“瘦肉精”进入食品产业链,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系由农业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药局等部门共同开展。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措施有:
一是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犯罪行为;
二是全程强化“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消费餐饮、肉品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细化措施;
三是建立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四是制定活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办法;
五是落实饲料购销台账、生猪养殖档案记录、生猪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屠宰企业自检、肉品流通查验记录等制度;
六是加强法制宣传和食品安全教育,建立健全诚信和自律机制;
七是强化政策扶持措施,加快转变生猪养殖方式转变,提高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水平。
财新网此前报道,有业界权威专家称,“国内中毒状态的猪达到60%,包括莱克多巴胺(瘦肉精)、抗生素、重金属、消毒药的滥用等”。
而对瘦肉精事件的追查,仍局限于河南省,调查的企业主要为双汇集团。其他省份的养殖、加工行业未触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