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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1年五大措施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28  浏览次数:81808
内容摘要: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28日电: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获悉,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将通过健全监管体系、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检验检测等措施,继续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建立生鲜乳质量监督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据介绍,为了巩固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

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28日电: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获悉,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将通过健全监管体系、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检验检测等措施,继续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建立生鲜乳质量监督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据介绍,为了巩固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成效,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内蒙古自治区将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

一要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旗县(区)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承担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监督检查执法职能,各级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生鲜乳检测职能。

二要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审批程序。本着“谁许可、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审核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继续完善生鲜乳收购站管理信息网建设,2011年5月底前将所有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名单上网公布,并及时更新。

三要切实维护生鲜乳收购秩序。各地要根据奶源分布和市场需求,按照方便奶牛养殖者、促进规模化养殖的原则,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对新建的收购站要严格审核,不得擅自审批无奶源或奶源不足的生鲜乳收购站,防止出现争抢奶源现象。

四要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制定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计划》,配合农业部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加强检测与执法联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使用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非法添加行为。

五要完善生鲜乳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质量安全事件,要迅速反应、立即行动、严肃查处。

据介绍,2010年内蒙古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年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为100%,达到了国家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的预期目标。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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