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郴州桂阳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相结合,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得到中央纪委的认可,在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典型推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纪委书记、县委办主任、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财政、民政、农办、卫生、林业、农业、水利、农机、农经、审计、教育、交通等相关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成员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乡镇、村组,调研指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的任务分工意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到各乡镇和县直相关责任部门。对各项工作都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召集各主要责任单位,对分工任务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逐项分解到各配合单位,并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限和目标要求。各主要责任单位对其承担的具体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将任务落实到各个乡镇及相关责任人。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落实《分工意见》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失职的乡镇和村组织,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责任单位把贯彻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入主要负责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主要内容,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狠抓宣传教育,提高廉政意识
一是加强理论培训。以乡镇、村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及村党组织负责人为重点,定期举办学习培训班,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普遍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中纪委下发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易读本》。同时,依托党员电教室这一农村教育宣传重要阵地,组织村干部学习“六要六不要”行为规范。二是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以现身“说纪说法”等主要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同时组织学习了王瑛同志先进典型事迹,开展了“勤政廉政,富民强县”优秀领导干部和勤廉村支书、村主任评选活动。三是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办好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目前,全县已建成村级活动场所256个,农家书屋 52家。印发10万份“廉政文化进农村宣传词”,在全县农村广泛宣传廉政文化,促使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三、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以“两会”(即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两组”(即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组织为重点,健全村民自治网络,夯实监管基础。“两会”以“村民一事一议”的方式参与全村重大经济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为重点,促进村务公开透明;村民主理财小组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确定的事项,对数额较大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二是完善村务党务公开。以村务党务公开为切入点,将廉政文化进农村与新农村建设和文明创建结合起来,投资20多万元,将省道沿线的城郊、黄沙坪、方元、浩塘、仁义、敖泉、流峰等乡镇的30多个村庄作为农村廉政文化“百里阳光长廊”建设首批示范点。村务党务公开后,由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收集村民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倒逼”村官廉洁。今年以来,成功处理村级财务遗留或村民反响强烈的财务问题650多个,化解因村组财务上访隐患820多个。三是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在全县506个行政村聘请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及时收集社情民意、纠正不正之风。今年来,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共向村两委提出改进干部作风建设、财务管理等意见3260多条,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反馈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580多个,提供有用线索30余条,成功地查处了飞仙镇官田村支书李某利用村民搬迁之机向40余户村民索要好处费1.2万元等案件。四是推行“村账乡管”体制。出台《桂阳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实施办法》、《桂阳县关于规范村级集体资金结算行为的通知》和《桂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八个统一”(即统一操作规程、完善业务流程;统一收款收据、堵塞收入漏洞;统一银行账户、加强资金监督;统一支付方式、保护集体利益;统一凭证账本、规范会计核算;统一业务指导、提高核算水平;统一办公场所、配齐硬件设施;统一工作考核、增强服务功能)的办法,严格实行支票“双面印鉴”制、“票证统一冠名”制、非现金科目核算制和支出“审批凭证”专用制,对村级所有资金实行“村账乡管”,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实施以来,39个乡镇代管全县506个行政村的村级集体资金共6800余万元,其中,中央、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补偿款3700余万元。五是强化村级财务审计。先后开展460多个村级财务审计项目,审计金额达1.5亿元,涉及违法违纪人员121人,处理村级干部63名,通过审计挽回农村集体经济损失890余万元。#p#分页标题#e#
四、加强监管惩治,维护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惠农政策监管。将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逐一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领导,严格监管惠农资金的发放,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累计发放粮食生产、农机购置、退耕还林、移民后扶、救灾救济、扶贫开发、合作医疗、通乡通村公路、烟水配套、病险库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理等各项涉农资金7268.56万元。二是加强农民减负监管。继续大力推行农民减负《责任书》制度,年初各乡镇、县直涉农收费20个部门与县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并列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大力开展收费专项治理,先后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办户口或身份证收费、村组报刊费用限额制等进行了2次综合性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实行跟踪监督,有效确保了农民负担不反弹。三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由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各专项资金分别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点检查项目资金是否有被挤占、挪用、拖欠、滞留,有无降低标准发放和克扣截留项目资金问题,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问题,惠民资金是否做到“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上。对于各类损害农民利益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4件,其中涉农补贴方面的案件6件,比较典型的有:樟市镇农技站站长谢某在发放水稻保险理赔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采用更改、虚造农户领款条等手段,侵占水稻受灾理赔款共计人民币6.4万元案;欧阳海乡两湾村支书李某、主任宋某、会计廖某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利用职务便利合伙侵占征地补偿款9万余元案;敖泉镇卫生院原派驻敖泉镇合管办参与合作医疗报账工作的职工唐某、和平卫生院派驻和平镇合管办参与报账工作的职工秦某与常宁市中医院职工毛某等人相互勾结,通过高科技及内外勾结手段伪造报账资料共计69份,套取合作医疗资金80余万元案。以上6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