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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进一步部署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17  浏览次数:82090
内容摘要:本网讯 3月15日,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进一步加强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通知指出,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逐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监管职责,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坚

本网讯 3月15日,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进一步加强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通知指出,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逐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监管职责,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防止“瘦肉精”生猪流入市场。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堵塞漏洞,严密防范。要建立最严格的产地准出和销区准入制度,实行“瘦肉精”检验和检疫同步。强化生猪养殖重点地区排查工作,扩大“瘦肉精”监测覆盖面和抽检频率,严格屠宰环节监管,确保出栏生猪质量安全。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生猪养殖和贩运环节为突破口,追根溯源,彻查制售“瘦肉精”黑窝点和销售渠道,坚决打掉“瘦肉精”源头,依法严惩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分子。

  通知要求,各地要立即成立督查小组,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严格执行“瘦肉精”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据悉,农业部督导组抵达河南后,全面督导事件查处工作。据督导组了解,河南省针对曝光问题,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查“瘦肉精”:严防“瘦肉精”猪肉及猪肉制品流入市场,严格生猪、猪肉及猪肉制品出境检查,重申严禁在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品,依法严查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单位和个人。目前,报道中涉及的生猪贩运经纪人、养殖户已被控制,相关部门正在开展生猪瘦肉精拉网式监测。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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