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图说天下 » 图片新闻 » 正文

胡锦涛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18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12  浏览次数:81709
内容摘要:11月14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日本横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二阶段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亚太经合组织第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二阶段会议14日在日本横滨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当天,第二阶

  

 

  11月14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日本横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二阶段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亚太经合组织第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二阶段会议14日在日本横滨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当天,第二阶段会议在横滨的洲际饭店举行,与会领导人主要就茂物目标审评、区域经济一体化、多哈回合谈判、亚太经合组织未来发展等问题交换意见。胡锦涛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胡锦涛指出,今年是亚太经合组织发达成员实现茂物目标的最后时限,对亚太经合组织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亚太经合组织应该继续秉承茂物目标精神,主动适应新情况,积极应对新挑战,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改革完善,在以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继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我们应该以今年茂物目标审评为契机,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合作,加快商品、服务、人员、资本在本地区便捷流动。以实际行动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继续承诺并严格执行不对商品、投资、服务设置新的限制措施。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取得全面均衡的成果,尽早实现发展回合目标。我们支持加快亚太自由贸易区的深入研究,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通过多种途径循序渐进加以推进。

  第二,加快落实增长战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我们应该深刻认识经济增长战略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该战略的主动性和坚定性,通过政策交流、能力建设、合作项目等多种形式加以落实。亚太经合组织对内应该加强各机构间协调、形成合力,对外加强同二十国集团等机制合作,发挥优势,形成互补,推动亚太地区经济和世界经济加快复苏和增长。

  第三,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增强发展中成员自主发展能力和经济内生动力。加强经济技术合作、缩小发展差距是亚太地区发展繁荣的根本要求。我们应该树立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着力加强人力资源开发领域合作。中国决定同各成员共同开展亚太经合组织技能开发促进项目,建立亚太经合组织技能开发促进中心,帮助发展中成员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希望各成员积极支持和参与。

  胡锦涛指出,近年来,中国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创新发展;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努力实现安全发展。

  胡锦涛表示,中方愿同各方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平等合作、共同发展。中国将继续积极发展同各成员关系,努力同各方一道营造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地区环境,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亚太作出积极贡献。(讲话全文见第二版)

  第二阶段会议结束后,胡锦涛出席了领导人宣言宣读仪式和为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举行的午宴。

  随后,亚太经合组织第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闭幕。

  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于2011年在美国举行。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胡锦涛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18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312/74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