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村委会 » 合作资讯 » 正文

重庆打造西部最大梅花鹿养殖基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11  浏览次数:83378
内容摘要: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一个主城区某电子公司的老板,年收入上百万,却到镇上找了一个厂房改行养起了梅花鹿,通过产鹿茸、卖鹿血和鹿肉,走上一条特色致富路。近日,华龙网记者走进重庆市綦江县篆塘镇,对这个不走寻常路、大力发展特种养殖业的示范镇进行了专

 

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一个主城区某电子公司的老板,年收入上百万,却到镇上找了一个厂房“改行”养起了梅花鹿,通过产鹿茸、卖鹿血和鹿肉,走上一条特色致富路。近日,华龙网记者走进重庆市綦江县篆塘镇,对这个不走寻常路、大力发展特种养殖业的示范镇进行了专访。

  梅花鹿养殖 悄然兴起致富路

  在篆塘镇,梅花鹿养殖业是一条去年才悄然兴起的致富路,在珠滩村八组,饲养员正在给几头驯养的梅花鹿喂食干草。这一批梅花鹿刚从东北运来,是投资梅花鹿养殖产业的企业老板胡云平去挑选的。“一头种公鹿要5万元,母鹿大约8000元。”胡云平介绍,公鹿可以产鹿茸,母鹿可以下崽和宰杀,皮毛角、鹿血均可入药,

  早在春节前,就有人辗转找到胡云平的电话,开口第一句话就问“鹿肉啷个卖?”胡云平笑着说,养的梅花鹿还不够他们吃的,因养殖场刚起步,预计今年年底才有第一批鹿肉销往各地。

  据了解,目前,重庆还没有大型的梅花鹿养殖基地,市面上的梅花鹿肉多是从东北空运而来,价格近百元一斤。

  特色产业盘活了一个镇的发展

  篆塘镇的梅花鹿养殖基地,是当地政府去年打造的特色农业产业园中的亮点项目。目前,公司已完成厂房、圈舍建设、种鹿引进等基础工作。“篆塘镇副镇长赵亮介绍,今年养殖基地将拓展到5000平方米,养殖500头梅花鹿,届时,綦江县篆塘镇将成为西部最大的梅花鹿养殖基地。

  在这个过程中,附近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得到业主的稻谷补助,还能在基地里务工、学习养殖技术,截止2010年,基地已经吸纳周边农户400余人。同时,农民生产劳作中的一些附属产品,比如稻草、玉米杆等可以由梅花鹿场进行收购,实现农民增收。

  除了梅花鹿,綦江县篆塘镇还有一样让人胆颤的特种养殖——饲养眼镜蛇,在离梅花鹿养殖基地不远的一个废弃两层楼房内,“蛇王”杨勋伦饲养了7000条眼镜蛇,以每斤170元的价格,这7000条眼镜蛇就是几百万元。以“蛇王”的话来说,“根本不愁销,广东、重庆两地的需求很大。”

  算上一笔账 农业咋发展才划算

  养殖大户的荷包鼓了,篆塘镇也逐渐摸索出一条走“特色产业”的道路。在2010年前,篆塘镇的农户多是种地、养猪、外出打工,和重庆市很多农业镇一样,遭遇着畜产品价格涨跌波动、养殖成本越来越高、产业化程度较低等挑战和瓶颈,而梅花鹿、眼镜蛇等特种养殖业的赢利给当地农户算了一笔账。

  养殖梅花鹿饲料成本比养牛羊降低30%左右,产值则高出3—5倍。而眼镜蛇的疾病较之其他动物较少,一般7—8个月即可喂成,一条成蛇可卖700多元钱,而成本不超过200元。同时,篆塘镇还大力支持农户养殖胭脂鱼、野生甲鱼等特种水产,野猪和家猪杂交养出特种野猪等,以求新求变走农业致富道路。

  野味之乡将打造乡村旅游

  养梅花鹿、眼镜蛇、胭脂鱼……綦江县篆塘镇已是重庆当之无愧的野味之乡,今年,綦江县篆塘镇还将在“野味”上做功夫,借助篆塘镇离县城仅20分钟路程的地理优势,打造乡村旅游度假带,让游客能观赏梅花鹿,靠近眼镜蛇,吃上农家做的野味盛宴。

  2010年,篆塘镇已着手占地3800亩特色农业生态园的打造,规划图由西农设计,在规划图中,以蜿蜒流淌的郭扶河为中心,河上建起特种水产养殖基地,其他水域留给游客垂钓观光休闲。河边的山坡栽杨梅树,地上种野菜,以养生休闲为主,吸引周边省市居民自驾前来。预计特色农业生态园3年内初具规模。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重庆打造西部最大梅花鹿养殖基地”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311/71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