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推动力之一源自公民意识的启蒙和觉醒。吴祚来先生的新书《通向公民社会的梯子——准公民社会我们的人文思考》提出并分析了准公民社会的概念,从政治话语,城市论衡,基层叙事,社会公义,科教之道,网络传播,文化情思等方面探讨了公民社会的建设与转型,人文精神,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以及社会改良和进步等问题。书中许多篇章都给我们对于公民社会的思考以有益启示。
很多中国人现在还自称老百姓,其实这个词应该被逐渐淘汰,因为它反应了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根深蒂固的思想,隐含着一种俯首甘于被统治的臣民意识心态。西方民主国家的人习惯叫自己公民,公民意识是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与臣民意识等相对。公民惯于行使自身的公民权利,如果他们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即使是在中国人看来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一桩,他们也会在法律的保障下去争取更加平等的待遇。
而中国人一般不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严重的侵犯,能忍则忍,很少有人起来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积极维权的人翻来覆去的好像总是那些熟脸。然而,转机就在最近几年慢慢显现——从厦门XP化工厂“散步”事件,到汶川地震后人们自发去灾区救助,到今年上海11.15大火后21日中国传统的祭奠日“头七”那天10万人潮走上街头,无声的鲜花和有声的交响乐,再到浙江乐清村长被碾压致死后独立公民调查团前赴后继地进行独立取证曝光,都无不体现了中国社会中公民意识的启蒙和觉醒。这是公民社会崛起和日渐走向成熟的标志。
中国现在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什么是公民社会?怎样建设一个公民社会?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处于这个大环境下不得不思考的,但是每个人答案可能都会不尽相同。我们正走在通往公民社会的路上,这至少是一个难以否认的共识。2010年让更多的人了解了公民这个理念。这一年网民的持续增长和微博的兴起,无不为公民维护受侵害的权益提供了另外一种能够得以迅速传播的渠道。
然而,有消息说宣传部门已经禁止官方媒体使用“公民社会”这一词语,有些媒体最近已经开始使用“现代社会”或者“公共社会”来表述这一语义,忽略了“公民”这一和民主政治紧密相连的法律概念。这样的回避是徒劳的。
在中国的这样一个转型的阶段里,公民意识的觉醒意味着,维护自身权利并不是生存受到威胁而被逼无奈的选择。公民风范装载的是权利、责任、道德等等。对于任何事情,请我们不要再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希望我们多一点“较真儿”的精神。上海人那种被很多人视为贬义的“过于精明,斤斤计较”等性格特点,在上海11.15大火之后中瞬间转化成一种为了维护自身权利而去表达自己的诉求的内在力量,在表示哀悼的同时以非暴力不合作的形式要求政府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香港凤凰卫视资深媒体人闾丘露薇,上海出生。她在自己的博客中写道:上海人的过于精明说到底是对于自己权益相当的计较,换个角度来看,这就算不上是缺点,而是公民社会需要的基本特征。“如果对于自己的权利不在乎,不去据理力争的话,又如何谈得上其他?”《时代周报》年底特刊“时代一百人”也因此把上海市民评选为“年度公民”。
在迈出一个公民承担起责任和义务的第一步——保护自己的权益的同时,也要关心他人的权益,因为这样做其实也是在为自己,因此公民意识就又随之提高了一些。
如何努力走向公民社会,仍是我们需要不断思考的问题。吴祚来先生的近年来的时政评论展现了他的人文思想成果,为我们继续探讨在社会转型时期公民力量所起的推动作用和理解当代社会做下思考的铺垫。我们在阅读此书之后,在审视类似的社会现象时,应该会对比书中建设性的反思,领悟到自己对公民社会的心得。
焦蓓
(作者为香港《南华早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