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情报价 » 市场直击 » 正文

南京禄口机场现天价面条 一份面条售价98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09  浏览次数:82389
内容摘要:一碗面条在大众餐厅售价一般在10元以内,在客流量较大的车站、码头、机场等区域,若价格略高于市场价尚能让人接受,但是达到天价就很难让人接受了。2月20日,媒体公开报道称,有消费者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花费204元钱只买到两碗面条和一杯水(一份价值78元的

   一碗面条在大众餐厅售价一般在10元以内,在客流量较大的车站、码头、机场等区域,若价格略高于市场价尚能让人接受,但是达到“天价”就很难让人接受了。2月20日,媒体公开报道称,有消费者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花费204元钱只买到两碗面条和一杯水(一份价值78元的日式拉面套餐、一份价值78元的意大利面套餐和一小杯48元的果汁)。 

  无独有偶。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也出现了“天价”面条,甚至比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面条还贵。2月23日,本报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消费时发现,一份面条的价格竟高达98元,一小杯橙汁高达58元。 

  2月23日早晨,古城南京的上空飘着淡淡晨雾,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候机大厅内早已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正值早餐时间,大厅内的几家餐厅内没有应有的繁华景象,餐厅内就餐的人少之又少,一切显得那么冷清。 

  7:50分飞往北京MU2801次航班还未到登机时间,中国商报记者一行四人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走进了一家名为“百达”的餐厅。落座后,一名服务人员彬彬有礼地迎了上来,非常热情地推荐各种早点,在服务人员的推荐下,记者点了四份牛肉面、三杯牛奶和一杯橙汁。在整个点餐过程中,服务人员未让记者查看菜谱,也没有向记者说明商品价格。 

  点餐完毕后,记者咨询是先结账还是就完餐再结账,服务人员称餐费需要提前支付。当记者掏出钱包并询问餐费价格时,服务人员只是强调直接从吧台结账,且仍未说出餐费价格。在吧台记者被告知,消费总额是510元,为了不耽误用餐和及时登机,记者支付了510元餐费,并索要了发票。 

  用餐完毕后,记者向服务人员提出让餐厅提供“水单”,服务人员表示不能提供。在记者的要求下,餐厅才为记者手写了一份“水单”,上面写着:“三鲜菌蘑面配干切牛肉套餐98元/套(98×4=392);纯牛奶20元/杯(20×3=60);现榨橙汁58元/杯”。该水单加盖的红色印章显示,公司名称为南京清大锦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记者注意到,吧台的墙上有一块警示性提示牌,上面标明“请了解价格后消费”。记者拨通了警示牌上的投诉监督电话,一位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让记者在餐厅等候,称向餐厅了解情况后再给记者答复。 

  十几分钟后,一位自称南京机场候机楼管理公司经营管理部的张姓工作人员来到记者用餐的地方,连连向记者道歉,并让餐厅为记者的餐费打折。张姓工作人员说,服务人员没有预先告知价格,在点餐时不向顾客说明价格是不对的,主要原因是有的服务人员是新来的,“服务技能不到位”。 

  但是,一份面条的价格缘何高达98元?对此,张姓工作人员解释因为租金贵、运输成本太高。“价格高归高,还是有人消费的。”这名工作人员在与记者交谈时,旁边一直站着一位餐厅服务人员,其手中握着几张纸币,张姓工作人员说,这些钱是可以退还的,但最终被记者谢绝。张姓工作人员还对记者说,“(天价面条)这个新闻点过时了,几年前就有报道了。” 

  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一份面条98元,中国消费者协会方面表示,经营者要坚持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向消费者披露真实的产品和服务信息,不搞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并向消费者提供热情、可靠的咨询和信息服务,帮助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显然,百达餐厅并没有“帮助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有的只是诱导消费者进行不合理的高消费,甚至涉嫌“宰客”。 

  近年来,对于机场商品的高价问题,消费者投诉不断,舆论广为诟病,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中消协民航服务消费体察活动报告》中就明确指出,超过四成的消费者认为机场餐饮价格“不合理”,近半消费者认为“一般”,仅有不到一成消费者认为“合理”。几年前,首都机场“天价”现象 

  经媒体报道后,实施了同城同价、同质同价,餐饮价格降幅达到40%。而像首都机场这样迫于舆论压力降价的,在国内还是少之又少。 

  据报道,国际上一些大型机场,比如亚特兰大、芝加哥、法兰克福、东京等,这些城市的机场都有个“购物天堂”的雅号,机场不仅设有免税商店、实施商品打折,有些机场酒店还提供免费早餐。热衷于与国际“接轨”的国人,为何不在机场服务上多多“接轨”呢?国内的机场何时才能成为真正的“购物天堂”?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南京禄口机场现天价面条 一份面条售价98元”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309/53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