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每人每月至少提高20元 农村每人每月至少提高10元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山西省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城市低保每人每月至少提高2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至少提高10元。
目前,我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93.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23.6万人,城市低保对象的人均月补助已达到133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为60元。随着物价上涨,为了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省民政厅决定,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城市低保至少按每人每月20元提高,农村低保至少按每人每月10元提高,具体提高水平由各市、县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此外,对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确实有困难以至于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民政部门会通过临时救助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而不会一味提高低保标准或笼统地将其纳入低保对象。救助资金将由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或从地方配套的城乡低保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还可以从彩票公益金及慈善性资金中提取部分作为临时救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