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电下乡保证金收取工作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问题1、2010年第二期家电下乡保证金收取工作从什么时间开始?
答:本次家电下乡保证金收取工作从2010年12月16日正式开始,各中标企业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后截至日期为2010年12月29日。
问题2、哪些中标企业需要在本次缴纳家电下乡托管保证金?
答:请各中标企业依据已领回的《中标协议》中的条款约定缴纳保证金,本次缴纳保证金分为新中标企业和老中标企业增加中标产品种类两种情况,老中标企业本次增加中标产品型号的情况是不需要缴纳保证金的。
问题3、《“收付通”家电下乡保证金托管协议》如何签订?
答:请各中标企业通过登录“家电下乡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jdxx.gov.cn,在首页“公告通知”栏目中自行下载《“收付通”家电下乡保证金托管协议》。该协议一式两份,各中标企业签订完毕后邮寄到以下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B座218房间收,收件单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邮编100031。
问题4、签订《“收付通”家电下乡保证金托管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1)注意协议中第二章第一条,请各中标企业严格按照本条中注明的收款账号和户名进行汇款。
(2)注意协议中第二章第二条,填写保证金大小写金额,需与《中标协议》的缴纳金额一致,如果《中标协议》中不需要缴纳保证金,《托管协议》不用签署。
(3)注意协议中第三章第二条,将企业汇款信息填写正确和完整,我行将根据中标企业填写的信息作为今后退还保证金的依据。
(4)注意协议第8页,甲方盖章应为中标企业单位公章,不能为合同专用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需要手签字或盖手签章,不能为人名章。
(5)请按照中标企业的标准签署《托管协议》,不能按照中标产品签署协议。
(6)托管保证金缴款日期不得早于《托管协议》签署日期。
(7)如《托管协议》签署人非企业法人或负责人,须由中标企业出具《法人授权书》,该授权书格式文本已上挂在“家电下乡管理系统”网站上。
问题5、请问托管保证金具体的汇款时间是何时?汇款时有何要求?
答:汇款时间从12月16日开始,截至日期为12月29日。在此期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不含)的9:00至16:00我行接受汇款。各中标企业在汇款时,请在“附言”栏中注明中标企业名称、中标产品种类,以便我行进行统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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