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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电下乡销售信息定期报送事项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07  浏览次数:82052
内容摘要: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家电下乡各项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家电下乡各环节中标流通企业及备案销售网点监管,根据家电下乡有关规定,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地区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经营异常情况、投诉举报以及处理进展等事项上报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联系人:刘铮 联系电话:010-85093702 传真:010-85093703 邮箱:jsnongcunchu@mofcom.gov.cn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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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307/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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