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村委会 » 家电下乡 » 下乡政策 » 正文

关于家电下乡销售信息定期报送事项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07  浏览次数:82064
内容摘要: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家电下乡各项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家电下乡各环节中标流通企业及备案销售网点监管,根据家电下乡有关规定,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地区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经营异常情况、投诉举报以及处理进展等事项上报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联系人:刘铮 联系电话:010-85093702 传真:010-85093703 邮箱:jsnongcunchu@mofcom.gov.cn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关于家电下乡销售信息定期报送事项通知”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307/26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