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0年我区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牧民、退牧牧民养老保障、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发布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卢海元介绍说,2010年新农保跨越式地实现了全覆盖,提前2年实现了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优先覆盖的目标,比全国预定目标提前了10年。全区73个县(市、区)全部纳入新农保试点范围,覆盖农业总人口221万人。全区23.52万60周岁以上的农牧民全部领取了基础养老金,共计7631.55万元,发放率达100%。新农保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缴费标准符合西藏实际,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牧民参保的积极性。截止2010年底,16周岁至60周岁适龄参保人员119.36万人,已参保登记85.8万人,参保率达76.5%。
卢海元还说,从2011年,我区将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被征地农牧民、退牧牧民养老保障办法,尽快将全区被征地农牧民、退牧牧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确保其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千年梦想将在世界屋脊上成为现实。
据介绍,2010年8月,我区再次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拉萨市、阿里地区、山南地区均较2009年提高了30%;那曲、昌都、日喀则、林芝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较2009年提高了32%、33.3%。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有效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也是提高他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确保其过上幸福有尊严生活最重要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