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种植技术 » 正文

防止梨果病虫害,常见的病虫害有哪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1 21:51  浏览次数:817
内容摘要:1、梨蚜:一般发现病害的叶子要及时摘除焚毁,避免感染更多的地方,初期可以人工摘除解决,严重时可以喷洒50%对硫磷乳油3000倍液防治。2、梨疮痂病:果病灵、特菌唑、黑星速克粉是治疗这种病比较常用的药剂,也可以喷洒40%新星乳剂800-1000倍液进行提前预防。3、梨树锈病:在易发的季节喷洒20%粉锈宁乳油1500-2000倍液用于预防,1个月2次,持续2个月。一、防止梨果病虫害1、梨蚜一般发现被危害的叶子一定要及时进行摘除焚毁,这样可以避免感染更多的地方,初期尽量人工摘除解决,严重时可以喷洒50%对硫磷乳

防止梨果病虫害,常见的病虫害有哪些

回答1、梨蚜:一般发现病害的叶子要及时摘除焚毁,避免感染更多的地方,初期可以人工摘除解决,严重时可以喷洒50%对硫磷乳油3000倍液防治。2、梨疮痂病:果病灵、特菌唑、黑星速克粉是治疗这种病比较常用的药剂,也可以喷洒40%新星乳剂800-1000倍液进行提前预防。3、梨树锈病:在易发的季节喷洒20%粉锈宁乳油1500-2000倍液用于预防,1个月2次,持续2个月。

一、防止梨果病虫害

1、梨蚜

一般发现被危害的叶子一定要及时进行摘除焚毁,这样可以避免感染更多的地方,初期尽量人工摘除解决,严重时可以喷洒50%对硫磷乳油3000倍液防治。

2、梨疮痂病

治疗这种疾病可以使用果病灵、特菌唑、黑星速克粉等药剂,或者喷洒40%新星乳剂800-1000倍液进行提前预防。

3、梨树锈病

在易发的季节可以喷洒20%粉锈宁乳油1500-2000倍液进行预防,1个月使用2次,持续使用2个月,病发了之后则可以使用20%粉锈宁600倍液治疗。

4、梨小食心虫

对于发病的果实一定要直接将其摘除带出果园进行销毁,周围的树木也要马上喷洒药剂,可以使用灭扫利、灭幼脲3号这两种药剂。

5、炭疽病

该病主要引起果实腐烂和早落,还危害枝条,出现褐色,软腐病斑。

6、轮纹病

(1)冬季清园时一定要清理树上树下的病果、僵果,加强施肥管理,休眠期可以使用菌毒清50倍液、4%农抗120水剂50倍液喷洒防治。

(2)后期发病时可以使用70%代森锰锌800倍液,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800倍液进行喷洒防治,同时还要做好果实套袋处理。

二、梨果常见的病虫害有哪些

1、梨蚜

(1)梨蚜是梨树最常见的寄生虫害之一,非常喜欢寄生在树叶上面截取梨树的养分,会严重影响梨树的结果率。

(2)危害症状为梨树树叶附着梨蚜幼虫,随着时间推移树叶会开始萎缩成圆筒状,最后脱落。

2、梨疮痂病

(1)梨疮痂病就是梨黑星病,主要危害结果初期,导致果实畸形生长,发病一般是由于湿度过大诱发病变。

(2)发病的表现为梨表面出现斑点状痕迹,然后慢慢出现霉变发黑,最后导致整个果实出现枯萎,加上梨疮痂病属于群发病,发现后一定要及时进行处理。

3、梨树锈病

(1)这种病害对于树叶的危害非常大,对幼梨的伤害也比较高,主要集中于湿度较高的温度交替时间段。

(2)叶片上面的表现是出现铁锈般的斑点,然后会慢慢出现干枯,果实上面的表现是末梢出现干枯坏死。

4、梨小食心虫

梨小食心虫是梨树果实最怕遇见的寄生虫害之一,发现时梨子会全部腐烂,所以前期预防和发病后的处理必须及时、重视。

5、炭疽病

该病主要引起果实腐烂和早落,还危害枝条,出现褐色,软腐病斑。

6、轮纹病

(1)该病主要危害果实和枝干,枝干上的病斑呈褐色,扁圆形或圆形,中心突起呈瘤状,有的边缘龟裂。

(2)果实上还会呈现浅褐色水渍状病斑,几天内果实就会全部腐烂。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防止梨果病虫害,常见的病虫害有哪些”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45918.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