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种植技术 » 正文

多宝鱼可以用自来水养吗,多宝鱼养殖注意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4 10:13  浏览次数:958
内容摘要:自来水是不能饲养多宝鱼的,因为多宝鱼是属于深海鱼,不能淡水养殖,而且自来水通常还是经过水厂处理过才使用的,如加过明矾或者消过毒的水并不适合养多宝鱼。一般在养殖多宝鱼的时候,需要调节水的盐含量与天然海水基本一致,养殖多宝鱼对于水中盐度含量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若是在家中养殖的话,可以将多宝鱼养殖在鱼缸之中,鱼缸的体积不能太小,不然无法给多宝鱼的生长提供足够的空间。一、多宝鱼可以用自来水养吗1、自来水不能饲养多宝鱼,因为多宝鱼属于深海鱼,不能使用淡水养殖。而且自来水一般是通过水厂处理的,比如加过明矾消毒,所以不

多宝鱼可以用自来水养吗,多宝鱼养殖注意事项

回答自来水是不能饲养多宝鱼的,因为多宝鱼是属于深海鱼,不能淡水养殖,而且自来水通常还是经过水厂处理过才使用的,如加过明矾或者消过毒的水并不适合养多宝鱼。一般在养殖多宝鱼的时候,需要调节水的盐含量与天然海水基本一致,养殖多宝鱼对于水中盐度含量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若是在家中养殖的话,可以将多宝鱼养殖在鱼缸之中,鱼缸的体积不能太小,不然无法给多宝鱼的生长提供足够的空间。

一、多宝鱼可以用自来水养吗

1、自来水不能饲养多宝鱼,因为多宝鱼属于深海鱼,不能使用淡水养殖。而且自来水一般是通过水厂处理的,比如加过明矾消毒,所以不适合养殖多宝鱼。

2、一般在养殖多宝鱼时,一定要将水的盐含量与天然海水调节成一致,多宝鱼对水中盐度含量的要求发出严格。多宝鱼在幼苗期时一定要保证养殖的水盐度含量为20%左右,等到多宝鱼长大一些耐受程度强了,就可以在0-30°的盐含量内正常生长。

3、如果是在家中养殖,可以将多宝鱼养殖在鱼缸里面,鱼缸的体积一定不能太小,否则没有办法给多宝鱼提供生长空间。如果是大面积养殖,可以选择一个无污染、靠近水源的地方建立池塘,水深一般控制在1.5米左右即可。

二、多宝鱼养殖注意事项

1、水质调控

(1)养殖多宝鱼的水质非常重要,多宝鱼属于冷水性鱼,适宜生长温度为10-23°C左右,在15-19°C之间生长最为快速。

(2)在养殖期间一定要适当加大水循坏量,这样可以达到很好的排污效果,促进水质干净清洁。

(3)还要创建一个高溶氧的环境,高溶氧的环境有利于多宝鱼进行生长,而且还能提高抗应激反应,减少鱼病发生几率。

2、育苗选购

(1)育苗也是多宝鱼养殖的关键点,好的育苗决定着多宝鱼以后的经济收益,购买时一定要选择5公分以上的鱼苗。

(2)购买鱼苗的地方一定要正规,鱼苗必须做到外表光滑、流畅,外表也不能有损失,不能出现残疾,鱼身暗淡,且有白化现象的鱼苗不能要,这种鱼苗是带有病的。

(3)然后再看鱼鳃的情况,查看鳃丝是否整齐,背部有没有寄生虫。

3、养殖密度

(1)多宝鱼的养殖密度一定要根据鱼的生长阶段和养殖规模判断,养殖密度如果过大,就会不宜管理,而且还会容易引发疾病,造成鱼大批量死亡。

(2)如果养殖密度过少,就会不利于水质管理,浪费养殖场地,导致产量低,收益少。

(3)在养殖时一定要注意这个养殖密度,不能过密和过少,保持适当的养殖密度,这样才能将疾病的风险降到最低,将收益最大化。

4、投喂管理

(1)多宝鱼在人工养殖时一定要保证饵料的新鲜性,不能给其喂食变质或霉变的饵料,而且投喂时也要定时定量。

(2)在夏季和秋季温度较高时,水温开始上升,这时多宝鱼的摄食、消化能力也会得到提高,处于一个快速生长的时期,这时一定要加大饵料的投喂,使其快速生长。

(3)一般每天要投喂3-4次,由于正午温度过高,它的食欲就会出现下降,所以在早晚一定要进行加大投喂量,避开高温时期。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多宝鱼可以用自来水养吗,多宝鱼养殖注意事项”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4590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多宝鱼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