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种植技术 » 正文

农业生产上的互助合作形式有,互相合作的原则是什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05 13:43  浏览次数:3258
内容摘要:1、季节互助组:一般是临时性的,农忙时节农户进行换工互助,在农忙结束后,就解散的互助形式。2、常年互助组:是农业互助合作的较高级的形式,规模比临时互助组大一些,有更多的社会因素。3、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农村生产合作社:一般简称为土地合作社,以自愿为原则,让农民用土地入股再进行土地和劳动力的调剂,规模较大。一、农业生产上的互助合作形式有1、季节互助组:(1)最初级的劳动互助形式,具有临时性,季节性,一般是简单,小型的劳动互助,适合于农民固有的互助习惯。(2)农户在农忙季节的时候,由几户农户组织起来,进行换工互

农业生产上的互助合作形式有,互相合作的原则是什么

回答1、季节互助组:一般是临时性的,农忙时节农户进行换工互助,在农忙结束后,就解散的互助形式。2、常年互助组:是农业互助合作的较高级的形式,规模比临时互助组大一些,有更多的社会因素。3、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农村生产合作社:一般简称为土地合作社,以自愿为原则,让农民用土地入股再进行土地和劳动力的调剂,规模较大。

一、农业生产上的互助合作形式有

1、季节互助组:

(1)最初级的劳动互助形式,具有临时性,季节性,一般是简单,小型的劳动互助,适合于农民固有的互助习惯。

(2)农户在农忙季节的时候,由几户农户组织起来,进行换工互助,农忙过后,即行解散。

2、常年互助组:

(1)比季节互助组相对于高级一点的互助形式,规模较临时互助组大一点,比季节性互助有更多的社会主义因素。

(2)参与常年互助组的组员除了全年在农事活动上进行换工互助,也会在副业进行相互帮助。

(3)组内会有简单的生产计划,设置共有的农具和牲畜,逐渐将劳动和技术相结合,进行简单的技术分工

(4)一般的常年互助组会积累或设置小量公有财产,进行共同分配使用。

3、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农村生产合作社:

(1)简称为土地合作社,带了比较扩大的形式,规模比较大,一般为几十户农户进行入股式合作。

(2)包含了常年互助组的农副业结合,生产计划和技术的分工,有共同使用的农具等,但是比常年互助组规模更大,调配更合理,根据自愿原则进行工作分配,因地种植,地尽其用,充分调剂好劳动力等。

(3)农民用土地进行自愿的入股合作社,在生产上进行统一土地的使用要求,并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进行退股,一般合作社的产量和收入相比较季节互助和常年互助都会大大增加。

二、互相合作的原则是什么

1、农业互助合作需要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先走合作化再逐渐发展为机械化的道路,充分利用和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采取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低级到高级的模式,实行积极发展,稳步前进,发展一批,巩固一批。

3、将社会改造和技术改造相结合,始终把增产作为衡量互助是否成功的标准。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农业生产上的互助合作形式有,互相合作的原则是什么”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4289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农业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