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种植技术 » 正文

水稻一年最多几季,哪里可以种一年两季水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2 22:38  浏览次数:2498
内容摘要:水稻1年最多可以种3季。水稻在南方1年能收获2-3季,南方水稻为1年1熟或2熟,有些地方可以达到1年3熟。每个地区种植水稻的时间都不一样,收割时间也有一定差异。给水稻田除草时,必须要注意田间的水肥管理。在使用茎叶处理除草剂时先排水再施药,药后复水保水5-7天左右,否则会导致药效降低。一、水稻一年最多几季1、水稻1年最多可以种3季。水稻在南方可以1年收获2-3季,南方水稻一般为1年1熟或2熟,有些地方也有1年3熟的,比如江苏南部可以1年2熟,苏中及淮北一般只能种植1季,海南则是1年3熟。另外,广西只能种植2

水稻一年最多几季,哪里可以种一年两季水稻

回答水稻1年最多可以种3季。水稻在南方1年能收获2-3季,南方水稻为1年1熟或2熟,有些地方可以达到1年3熟。每个地区种植水稻的时间都不一样,收割时间也有一定差异。给水稻田除草时,必须要注意田间的水肥管理。在使用茎叶处理除草剂时先排水再施药,药后复水保水5-7天左右,否则会导致药效降低。

一、水稻一年最多几季

1、水稻1年最多可以种3季。水稻在南方可以1年收获2-3季,南方水稻一般为1年1熟或2熟,有些地方也有1年3熟的,比如江苏南部可以1年2熟,苏中及淮北一般只能种植1季,海南则是1年3熟。另外,广西只能种植2季水稻,但有一些特殊的地方可以种植3季,比如龙州县(左江河谷)。东北地区的水稻1年只能种植1次,它跟南方的水稻生长周期不一样。

2、每个地区的水稻种植时间都不同,收割时间也有所差异。北方水稻一般是1年1熟,大多是单季稻,主要在4月中旬种植,8月份收割。南方的水稻一般从阳历4月中旬开始进行育苗,8月初就可成熟收割,大约为104天左右。第2季水稻要一边收割一般插秧,以长江中下游平原为例,早稻4月中旬开始播种,5月初插秧,7月下旬收割,然后要马上开始进行晚稻插秧(被称为双抢)。晚稻必须在立秋前结束插秧,10月下旬至11月进行收割。

3、给水稻田进行除草时,一定要注意田间的水肥管理。使用茎叶处理除草剂时,要先排水再施药,药后一定要复水保水5-7天左右,否则会导致药效降低。药后一定不能马上追肥,这样会造成杂草返青,影响药效。稗草2-4叶期是最佳的防治期,这一时期一定要抓紧机会施药,如果错过最佳时机,就会导致药效大打折扣。

二、水稻哪里可以种一年两季水稻

1、安徽省滁州市1年可以种2季水稻。滁州市处于长江中下游平原及江淮之间的丘陵地带,气候为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温暖湿润。滁州市的气候特征是冬季寒冷少雨,春季冷暖交替,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晴朗凉爽。滁州市年平均气温为15.4°C,年平均最高气温为20.1°C,年平均最低气温为11.4°C,年平均降水量为1035.5毫米。

2、水稻比较喜欢高温、多湿、短日照的环境,对土壤要求不是很严格,但以水稻土最为适宜。水稻幼苗发芽最低温度为10-12°C左右,最适宜温度为28-32°C左右。分蘖期日均温度为20°C以上,穗分化适宜温度为30°C左右,低温会使枝梗和颖花分化延长。抽穗适宜温度为25-35°C,开花适宜温度为30°C左右,低于20°C或高于40°C,授粉会受到严重影响。

3、种植水稻之前一定要先将稻田的土壤翻整1遍,这个过程主要分为粗耕、细耕和盖平,以前的农户一般会利用水牛进行整地,现在基本上使用机器。育秧苗时要先撒下稻种,然后再往土上洒1层稻壳灰即可。目前大部分的秧苗都是由育苗中心进行培育,好的稻苗是种植成功的关键。秧苗培育好之后可以将它插进稻田里面,传统的插秧法一般使用秧绳、秧标或插秧轮。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水稻一年最多几季,哪里可以种一年两季水稻”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40692.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水稻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