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种植技术 » 正文

田间排水的要求有哪些,方式有哪几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02 22:36  浏览次数:1143
内容摘要:除涝:种植一般的粮食作物其积水深度不宜超过10-15cm,允许淹水的时间不得超过2-3天。防渍:小麦在播种和幼苗期的时候,地下水位在0.5m左右,返青至拔节期间,地下水位降至0.8-1m。棉花在播种、幼苗期间,地下水位控制在0.6-0.8m,后续逐渐下降,蕾期以后降低至1-1.2m。一、田间排水的要求有哪些1、除涝对于田间排水的要求(1)原因田间积水过多,导致作物缺少氧气,长时间进行无氧呼吸,产生大量的乙醇,导致作物中毒死亡。(2)标准与作物的品种有很大的关系,但是一般的粮食作物积水深度不宜超过10-15

田间排水的要求有哪些,方式有哪几种

回答除涝:种植一般的粮食作物其积水深度不宜超过10-15cm,允许淹水的时间不得超过2-3天。防渍:小麦在播种和幼苗期的时候,地下水位在0.5m左右,返青至拔节期间,地下水位降至0.8-1m。棉花在播种、幼苗期间,地下水位控制在0.6-0.8m,后续逐渐下降,蕾期以后降低至1-1.2m。

一、田间排水的要求有哪些

1、除涝对于田间排水的要求

(1)原因

田间积水过多,导致作物缺少氧气,长时间进行无氧呼吸,产生大量的乙醇,导致作物中毒死亡。

(2)标准

与作物的品种有很大的关系,但是一般的粮食作物积水深度不宜超过10-15cm,允许淹水的时间不得超过2-3天。即使是水稻,积水也不宜过深。

2、防渍对于田间排水的要求

(1)原因

地下水位过高,导致植物的根系分布区域含水率过高,导致植物氧气不足,呼吸受到限制,作物输送水分、养分的能力受到影响,甚至会产生硫化物等有害物质。

(2)标准

小麦,播种和幼苗期的时候,地下水位在0.5m左右,返青至拔节期间,地下水位降至0.8-1m。棉花,播种、幼苗期间,地下水位控制在0.6-0.8m,后续逐渐下降,蕾期以后降低至1-1.2m。水稻,在晒田期间,地下水位降至0.4-0.6m,采收过后,地下水位降至至0.6-0.8m。

3、土壤盐碱化对于田间排水的要求

(1)原因

水分蒸发的时候,土壤的盐分随着水分一起上升,导致盐分沉积在土壤的表层,引起土壤盐碱化。

(2)标准

①地下水矿化度小于2g/L时,砂壤土的地下水临界深度为1.8-2.1m,壤土为1.5-1.7m,粘土为1-1.2m。

②地下水矿化度在2-5g/L之间时,砂壤土的地下水临界深度为2.1-2.3m,壤土为1.7-1.9,粘土为1.1-1.3m。

③地下水矿化度在5-10g/L之间时,砂壤土的地下水临界深度为2.3-2.6m,壤土为1.8-2m,粘土为1.2-1.4m。

④地下水矿化度大于10g/L时,砂壤土的地下水临界深度为2.6-2.8m,壤土为2-2.2m,粘土为1.3-1.5m。

⑤地下水临界深度定义:在一定的自然条件和措施下,保证土壤不产生盐碱化所保持的地下水最小埋藏深度。

4、农业耕作条件对于田间排水的要求

(1)为了适应农业耕作,作物的根系层土壤含水量以0.6-0.7田间持水率为宜。

(2)如果是履带式拖拉机,要求地下水埋深在0.4-0.5m以上,如果是轮式拖拉机,要求地下水埋深在0.5-0.6m以上。

二、田间排水的方式有哪几种

田间排水的方式有明沟排水、暗管排水、竖井排水3种。

1、明沟排水:明沟排水是指利用明沟排除掉田间多余的地面水,地下水以及土壤水。

2、暗管排水:土壤中多余的水分从暗管的接头处或者是壁管滤水微孔进入管内排走,从而控制地下水位。

3、竖井排水:在田间周围布设井群,抽取地下水,从而控制田间的地下水位。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田间排水的要求有哪些,方式有哪几种”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3853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田间排水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