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种植技术 » 正文

水产养殖氨氮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02 20:15  浏览次数:1430
内容摘要:水产养殖氨氮标准为0-0.02mg/L,过高会损坏鱼、蚌的鳃,高于0.5时会引起无法进食和呼吸,直至死亡。 氨氮对水生动物的危害有急性和慢性之分。慢性氨氮中毒危害:摄食降低、生长减慢、蜕壳不遂、组织损伤、降低氧在组织间的输送。急性氨氮中毒危害:水生生物亢奋,在水中丧失平衡、抽搐,严重者甚至死亡。

水产养殖氨氮标准

回答水产养殖氨氮标准为0-0.02mg/L,过高会损坏鱼、蚌的鳃,高于0.5时会引起无法进食和呼吸,直至死亡。 氨氮对水生动物的危害有急性和慢性之分。慢性氨氮中毒危害:摄食降低、生长减慢、蜕壳不遂、组织损伤、降低氧在组织间的输送。急性氨氮中毒危害:水生生物亢奋,在水中丧失平衡、抽搐,严重者甚至死亡。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水产养殖氨氮标准”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1916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水产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