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养殖技术 » 正文

沙塘鳢养殖技术,沙塘鳢可以放鱼缸养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2 00:20  浏览次数:1864
内容摘要:1、养殖池要求:水质清新、溶氧充足、无污染,面积以1-5亩为宜。2、池塘清理:放苗前,排干池塘里的水,清淤后曝晒至池底干裂,并消毒。3、鱼苗投放:小心地从池边不离水面放鱼入池,活力弱、死伤残的鱼种应及时捞起。4、饲料投喂:沙塘鳢喜掠食鲜活或冰鲜的小杂鱼、虾、蟹、贝等,人工养殖宜选用活的小型蟹类、面粉、小杂鱼虾、贝类肉为辅助饵料。5、日常管理:定期适量换水,平时要注意巡塘,定期水体消毒。一、沙塘鳢养殖技术1、养殖池要求沙塘鳢的养殖池最好选择在河口或港湾且淡水水源充足的沿海地带,池塘要求水质清新、溶氧充足、无

沙塘鳢养殖技术,沙塘鳢可以放鱼缸养吗

回答1、养殖池要求:水质清新、溶氧充足、无污染,面积以1-5亩为宜。2、池塘清理:放苗前,排干池塘里的水,清淤后曝晒至池底干裂,并消毒。3、鱼苗投放:小心地从池边不离水面放鱼入池,活力弱、死伤残的鱼种应及时捞起。4、饲料投喂:沙塘鳢喜掠食鲜活或冰鲜的小杂鱼、虾、蟹、贝等,人工养殖宜选用活的小型蟹类、面粉、小杂鱼虾、贝类肉为辅助饵料。5、日常管理:定期适量换水,平时要注意巡塘,定期水体消毒。

一、沙塘鳢养殖技术

1、养殖池要求

沙塘鳢的养殖池最好选择在河口或港湾且淡水水源充足的沿海地带,池塘要求水质清新、溶氧充足、无污染,面积以1-5亩为宜,用石砌塘基,塘底铺沙,且要平坦,注排水方便,水深1.5米左右。

2、养殖场清理

放苗前,排干池塘里的水。清淤后,曝晒至池底干裂,每亩用生石灰100-150公斤或漂白粉5-10公斤消毒,以杀灭病原菌、野杂鱼和敌害生物。消毒3-5天后,在池底铺瓦筒、瓦片、大口径竹筒、报废大轮胎或灰色塑料管等作为栖息隐蔽物,然后用40目网过滤进水,水深60-80厘米,并施碳酸铵0.5-1公斤/亩和过磷酸钙0.05-0.1公斤/亩肥水,3-5天便可放鱼苗。

3、鱼苗投放

放鱼苗前一定要放鱼种试水12小时以上,没问题后才能放种。入池前的鱼苗,可先用5ppm高锰酸钾溶液药浴5分钟左右。投放时,注意小心地从池边不离水面放鱼入池,活力弱、死伤残的鱼种应及时捞起。具体的放养密度,应根据养成的具体情况而定。沙塘鳢成鱼既可单养也可混养,尤以混养为好,一般可与河蟹、青虾和四大家鱼等混养。

4、饲料投喂

沙塘鳢喜欢掠食鲜活或冰鲜的小杂鱼、虾、蟹、贝等,人工养殖宜选用活的小型蟹类、面粉、小杂鱼虾、贝类肉为辅助饵料。投饵时用粉碎机将小蟹磨碎或用手工捣碎后加面粉20-30%,搅拌均匀后投喂。鱼苗阶段一般每天可投喂1-2次,成鱼阶段每天或隔天定时投喂1次。投饵量要根据鱼的数量、摄食、水质、水温、天气等情况而定,一般投饵量为鱼体重的8-10%,以40分钟后基本上吃完为宜。

5、日常管理

沙塘鳢对水质的要求不是十分严格,水质控制指标为水温13-32℃,pH值7.5-8.6,透明度30-50厘米,溶解氧4毫克/升以上,氨氮0.5ppm以下。定期适量换水,每15天左右用消毒剂消毒池塘,如生石灰、漂白粉、强氯精等。注意控制好底质环境,除注意进排水的管理,平时要注意巡塘,更换新水,定期用生石灰、漂白粉等药物进行水体消毒。由于沙塘鳢对氧气要求高,应注意防止沙塘鳢浮头,避免发生泛塘。

二、沙塘鳢可以放鱼缸养吗

1、沙塘鳢可以放在鱼缸里养,但一般不建议。这是因为沙塘鳢属于肉食性凶猛鱼类,一旦体型超过缸里的其他鱼,会将其他鱼种吃光,而且它吃了活食生长速度特别快。

2、在鱼缸中养沙塘鳢,最好在一个有着良好过滤系统的鱼缸里饲养,而且要保证水质无污染且有充足养分。缸底最好要有底沙,因为沙塘鳢有时候回把自己埋在沙子里。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沙塘鳢养殖技术,沙塘鳢可以放鱼缸养吗”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1842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沙塘鳢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