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养殖技术 » 正文

梅花鹿吃什么食物为主,梅花鹿可以人工养殖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2 18:14  浏览次数:845
内容摘要:春季时,梅花鹿于半阴坡处活动,以刚萌发的草本植物和栎、胡枝子、野山楂、板栗、地榆等乔木和灌木的嫩枝叶为食。夏秋季节时,梅花鹿于阴坡处活动,以葛藤、何首乌、明党参、草莓等藤本植物和草本植物为食。冬季时,梅花鹿于阳坡处活动,以成熟的果实、种子以及苔藓地衣类植物为食,或下山采食油菜、小麦等农作物。温馨提示:梅花鹿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从自身做起,拒绝买卖野生动物制品,不干扰野生动物的自由生活。目前社会上存在的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既是一种社会陋习,也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活动屡禁不止

梅花鹿吃什么食物为主,梅花鹿可以人工养殖吗

回答春季时,梅花鹿于半阴坡处活动,以刚萌发的草本植物和栎、胡枝子、野山楂、板栗、地榆等乔木和灌木的嫩枝叶为食。夏秋季节时,梅花鹿于阴坡处活动,以葛藤、何首乌、明党参、草莓等藤本植物和草本植物为食。冬季时,梅花鹿于阳坡处活动,以成熟的果实、种子以及苔藓地衣类植物为食,或下山采食油菜、小麦等农作物。

温馨提示:梅花鹿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从自身做起,拒绝买卖野生动物制品,不干扰野生动物的自由生活。目前社会上存在的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既是一种社会陋习,也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它们不属于餐桌。

一、梅花鹿吃什么食物为主

1、梅花鹿的活动区域以及食谱随着季节变化而有所变化。

2、春季的时候,梅花鹿多于半阴坡处活动,主要采食栎、胡枝子、野山楂、板栗、地榆等乔木和灌木的嫩枝叶,以及刚刚萌发的草本植物。

3、夏季和秋季的时候,梅花鹿迁移至阴坡林缘地带,主要采食葛藤、何首乌、明党参、草莓等藤本植物和草本植物。

4、冬季的时候,梅花鹿喜欢在温暖的阳坡处活动,主要采食成熟的果实、种子以及各种苔藓地衣类植物,或者是下山采食油菜、小麦等农作物。

二、梅花鹿可以人工养殖吗

梅花鹿是我国一级保护动物,可以人工养殖,但是需要办理相关证件。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其《驯养繁殖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经林业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梅花鹿吃什么食物为主,梅花鹿可以人工养殖吗”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1800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梅花鹿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