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养殖技术 » 正文

野生石蛙是几级保护动物,附分布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1 22:41  浏览次数:3528
内容摘要:野生石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狩猎野生石蛙20只以上即要追究刑事责任,50只以上则为重大刑事案件,要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石蛙又叫棘胸蛙,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易危。野生石蛙,主要分布于中国的云南、贵州、江苏(宜兴、溧阳)、浙江、安徽、江西、湖北(通山)、湖南、福建、广东、广西、香港等地。一、野生石蛙是几级保护动物1、野生石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石蛙又叫棘胸蛙,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

野生石蛙是几级保护动物,附分布范围

回答野生石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狩猎野生石蛙20只以上即要追究刑事责任,50只以上则为重大刑事案件,要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石蛙又叫棘胸蛙,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易危。野生石蛙,主要分布于中国的云南、贵州、江苏(宜兴、溧阳)、浙江、安徽、江西、湖北(通山)、湖南、福建、广东、广西、香港等地。

一、野生石蛙是几级保护动物

1、野生石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石蛙又叫棘胸蛙,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易危。若发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石蛙等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2、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市民擅自抓捕野生石蛙,非法狩猎野生石蛙20只以上即要追究刑事责任,50只以上则为重大刑事案件,要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不过,人工养殖的子二代、三代是可以食用买卖的。福建省内一些地方,已有人工养殖石蛙的基地,主要供给酒店和餐馆等。

3、温馨提示:石蛙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从自身做起,拒绝买卖野生动物制品,不干扰野生动物的自由生活。目前社会上存在的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既是一种社会陋习,也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它们不属于餐桌。

二、野生石蛙的分布范围

1、野生石蛙,在中国的云南、贵州、江苏(宜兴、溧阳)、浙江、安徽、江西、湖北(通山)、湖南、福建、广东、广西、香港等地均有分布;国外主要分布在越南(北部)。

2、野生石蛙生活在清澈的流动山泉水中,以活性的蚯蚓、虾、螃蟹、福寿螺、飞蛾、蚊子等其他昆虫为食。其活动规律和生长环境与毒蛇相似,因此捕捉时较危险。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野生石蛙是几级保护动物,附分布范围”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14735.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石蛙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