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养殖技术 » 正文

甲鱼怎么喂养,可以离开水生活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3 06:51  浏览次数:1643
内容摘要:1、池塘:亲鳖池的面积为1亩,水深为1.5米,池埂上要设置产卵场地,稚鳖池的面积为25-30平方米,水深为0.5米,底部需铺设粉沙,幼鳖池的面积为150平方米,水深为0.8米,底部需铺设粉沙,成鳖池的面积为1-2亩,水深为1.5-2米,中间要修建小岛。2、放养:将种苗用高锰酸钾溶液浸浴20分钟,放养密度为10-15只/平方米。3、饲养:日粮中的鲜料占比需达到10-40%,喂食前要对食物进行消毒。一、甲鱼怎么喂养1、池塘(1)亲鳖池需建立在安静的地方,适宜面积为1亩左右,适宜水深为1.5米左右,向阳边的池塘

甲鱼怎么喂养,可以离开水生活吗

回答1、池塘:亲鳖池的面积为1亩,水深为1.5米,池埂上要设置产卵场地,稚鳖池的面积为25-30平方米,水深为0.5米,底部需铺设粉沙,幼鳖池的面积为150平方米,水深为0.8米,底部需铺设粉沙,成鳖池的面积为1-2亩,水深为1.5-2米,中间要修建小岛。2、放养:将种苗用高锰酸钾溶液浸浴20分钟,放养密度为10-15只/平方米。3、饲养:日粮中的鲜料占比需达到10-40%,喂食前要对食物进行消毒。

一、甲鱼怎么喂养

1、池塘

(1)亲鳖池

需建立在安静的地方,适宜面积为1亩左右,适宜水深为1.5米左右,向阳边的池塘埂上应设置产卵场地,四周要建设防逃墙(比池埂高出50-80厘米)。

(2)稚鳖池

应在室内修剪,适宜面积为25-30平方米左右为,适宜水深为0.5米左右,底部需铺设一层粉沙,厚度为5-10厘米左右。

(3)幼鳖池

适宜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适宜水深为0.8米左右,底部需铺设粉沙,池子周围需修建高度为30厘米左右的防逃墙。

(4)成鳖池

适宜面积为1-2亩左右,适宜水深为1.5-2米左右,池中央要修建小岛,以供甲鱼休息、晒背,周围需修建防逃墙。

(5)注意事项

放养甲鱼苗之前,需全池泼洒生石灰(化水泼洒)进行消毒,生石灰的用量为125公斤/亩。

2、放养

(1)放养前将种苗用高锰酸钾溶液(20毫克/升)浸浴20分钟。

(2)稚鳖的放养密度为10-15只/平方米,待规格超过100克之后要进行分养,密度为2-3只/平方米。

3、饲养

(1)投喂配合饲料、动物性饲料(鲜活的鱼、虾、螺、蚯蚓、禽畜内脏等)、植物性饲料(南瓜、苹果、西瓜皮、青菜等)。

(2)投喂前,用高锰酸钾溶液(20毫克/升)对食物进行浸浴消毒。

(3)鲜料在日粮中的占比需达到10-40%,投喂量以甲鱼能够在1-1.5小时内吃完为宜。

4、管理

(1)水体的透明度应保持在30厘米左右。

(2)定期换水,每次的换水量不可超过总水量的1/3。

(3)做好腐皮病、红脖病、红底板病、白斑病等疾病的防治工作。

二、甲鱼可以离开水生活吗

1、甲鱼可以在短期内离开水生活,但离开水后只能存活3-4天左右,且期间不能受到光照的暴晒。

2、甲鱼是水陆两栖、卵生爬行动物,平时会在水库、池塘、江河、湖泊等水域中栖息,而且会时常浮到水面上伸出吻尖进行呼吸,或爬至陆地上晒太阳。

3、甲鱼是变温动物,对水质、水温较敏感,水质较差时容易发生疾病,因此在养殖过程中要定期换水,而水温不适时会严重影响到它们的食欲及活跃程度。若温度低于20℃,则甲鱼的食欲会开始下降,低于15℃时会停止进食。

4、饲养甲鱼以河水为宜,也可以将自来水静置2-3天后作为饲养用水。换水时不可将旧水全部换掉(更换一半即可),防止甲鱼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新水。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甲鱼怎么喂养,可以离开水生活吗”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14719.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甲鱼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