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养殖技术 » 正文

幼小野鸡苗怎么养,野鸡苗公母特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1 23:18  浏览次数:1248
内容摘要:1、饲养密度:在网上平养或箱上育雏时,每平方米可以饲养1-10日龄野鸡苗50-60只,11-20日龄野鸡苗30-40只。2、饲喂方法:雏鸡出壳12小时后,有啄食行为时,可先喂一些糖水,喂水1-2小时后再开食,可喂玉米粉拌熟鸡蛋。3、育雏温度:1-3日龄温度控制在35-34℃;4-8日龄时温度控制在32-34℃;9-20日龄时温度控制在28-32℃。温馨提示:野鸡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从自身做起,拒绝买卖野生动物制品,不干扰野生动物的自由生活。目前社会上存在的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既是一种社

幼小野鸡苗怎么养,野鸡苗公母特征

回答1、饲养密度:在网上平养或箱上育雏时,每平方米可以饲养1-10日龄野鸡苗50-60只,11-20日龄野鸡苗30-40只。2、饲喂方法:雏鸡出壳12小时后,有啄食行为时,可先喂一些糖水,喂水1-2小时后再开食,可喂玉米粉拌熟鸡蛋。3、育雏温度:1-3日龄温度控制在35-34℃;4-8日龄时温度控制在32-34℃;9-20日龄时温度控制在28-32℃。

温馨提示:野鸡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从自身做起,拒绝买卖野生动物制品,不干扰野生动物的自由生活。目前社会上存在的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既是一种社会陋习,也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它们不属于餐桌。

一、幼小野鸡苗怎么养

1、饲养密度

进行网上平养或箱上育雏时,每平方米可以饲养1-10日龄野鸡苗50-60只,11-20日龄野鸡苗30-40只,30-40日龄野鸡苗20只,45-60日龄野鸡苗10只。

2、饲喂方法

(1)雏鸡出壳12小时后,当其出现啄食行为时,可以先喂一些糖水,喂水1-2小时后再进行开食,可以给其投喂玉米粉拌熟鸡蛋。

(2)从第3天起就可以喂25%以上粗蛋白的全价料,配方为黄玉米36%、豆饼37%、鱼粉15%、小麦粉2%、草粉2%、酵母粉3%、植物油2%、骨粉1%、贝壳粉1.1%、食盐0.4%、添加剂0.5%,每间隔2-3小时喂1次。

(3)4-14日龄的野鸡苗每天可以投喂6次;15-28日龄的野鸡苗每天投喂5次;第4周后每天投喂3-4次即可。

3、育雏温度

(1)1-3日龄温度控制在35-34°C;4-8日龄时温度控制在32-34°C;9-20日龄时温度控制在28-32°C;21-28日龄时温度控制在27-24°C;29-35日龄时温度控制在24-21°C;36-42日龄时温度控制在21-19°C。

(2)温度过高时,雏鸡体内的水分就会大量散失,导致其胃口下降,成长发育较缓慢,呼吸道感染疾病,死亡率升高。

(3)温度过低时,雏鸡就不能维持正常的体温水平,导致其呼吸困难,影响生长发育,抵抗力下降,死亡率升高。

二、野鸡苗公母特征

1、野鸡苗没有办法通过羽色和羽速鉴别公母,目前主要以翻肛鉴别为主。一般是根据雏鸡生殖器官隆起的形态差别进行判断,这需要一定的经验和训练,一般有凸起的就是雏公鸡。最适宜的鉴别时间是在出雏后12小时内,一定不要超过24小时。

2、野鸡一窝大概是产蛋6-12枚左右,年均产量为40枚左右,就巢孵化,1年可产2-3窝。每年的4-7月份是野鸡的繁殖期,野鸡蛋一般为浅橄榄黄色,在野生状态下,繁殖成活率较低。

3、在收集野鸡蛋时,一定要淘汰过大过小以及小头太尖,蛋壳表面有破损、沙点的蛋。收集后可以给其进行第1次消毒(对种蛋的消毒可以有效减少雏鸡白痢及大肠杆菌感染机率),消毒方法主要是采用福尔马林和高锰酸甲消毒。种蛋保存期要根据季节决定,春季7天夏季5天,春季最长不能超过15天。存放鸡蛋的地方一定要保持通风干燥,适宜温度为18°C左右,湿度为70%。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幼小野鸡苗怎么养,野鸡苗公母特征”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14592.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