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养殖技术 » 正文

养10000只石蛙要多少平米,附石蛙的养殖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2 15:23  浏览次数:1397
内容摘要:养10000只石蛙要2000平米左右。石蛙跟螃蟹一样,比较喜欢在安静的环境中生存,所以选择的地方要尽量远离公路以及城区。要选择身体健壮、个体较大、皮肤光滑而且发育良好的种蛙,选择好种蛙是人工繁殖的基础。同时温度的把握是非常重要的,通常在4月份,水温在15℃,而此刻室外的温度在20℃以上种蛙就开始配种了。一、养10000只石蛙要多少平米1、养10000只石蛙要2000平米。石蛙和螃蟹差不多,比较喜欢在安静的环境里面生存,所以选择养殖的地方一定要远离公路以及城区,这样可以防止因为太过吵闹而影响到石蛙繁殖以及生

养10000只石蛙要多少平米,附石蛙的养殖方法

回答养10000只石蛙要2000平米左右。石蛙跟螃蟹一样,比较喜欢在安静的环境中生存,所以选择的地方要尽量远离公路以及城区。要选择身体健壮、个体较大、皮肤光滑而且发育良好的种蛙,选择好种蛙是人工繁殖的基础。同时温度的把握是非常重要的,通常在4月份,水温在15℃,而此刻室外的温度在20℃以上种蛙就开始配种了。

一、养10000只石蛙要多少平米

1、养10000只石蛙要2000平米。石蛙和螃蟹差不多,比较喜欢在安静的环境里面生存,所以选择养殖的地方一定要远离公路以及城区,这样可以防止因为太过吵闹而影响到石蛙繁殖以及生长。石蛙一般是生活在水域里面的,所以选择的地方必须在水流丰富的江河、湖泊里面。

2、选择的种蛙体质好坏会直接影响到产卵数量还有质量,在选择种蛙时,一定要选择身体健壮、个体较大、皮肤光滑且发育良好的种蛙。一般石蛙的产卵孵化季节在4-9月份左右,5-6月份是产卵的高峰期,所以一定要把握住这段时间。

3、温度的掌握非常重要,一般4月份水温差不多在15°C,而此刻室外的温度在20°C以上种蛙就能进行配种了,9月底结束。产卵的环境一定要在光线幽暗、水清晰的场所之内,产卵后可以对其进行人工孵化,这时水温必须要保持18-28°C。等到它成长为幼蛙以后,就要对其进行人工饲养。

二、石蛙的养殖方法

1、种蛙选择

(1)种蛙是人工繁殖的基础,在冬眠之后、春繁之前一定要对成蛙进行全面检查分类。

(2)可以选择个体较大、身体健壮、皮肤光滑、发育良好、无残疾、无破损、达到性成熟的成蛙留作种用。

2、种蛙培育

石蛙选留作种用的在冬眠前一定要加强饲养使其膘厚体壮,冬季在温度达到12°C以上时必须保持喂食,减少冬季体内能量的消耗,这样可以保持石蛙的生长和性腺良好发育。

3、配种产卵

(1)石蛙一般在4月份就可以进行配种,雌雄的比例为1:1,放养密度每平方米15-20只。

(2)石蛙一般在夜间9点后抱对,母蛙在清晨4-7点进行排卵,一般每次产卵300-500粒。

4、人工孵化

石蛙受精卵开始发育到蝌蚪孵出阶段对外界变化非常敏感,所以在整个孵化过程中一定要做到温度适宜、水质无污染、蛙卵消毒、孵化池增氧等技术要求。

5、蝌蚪饲养

(1)石蛙在人工饲养条件下,母蛙产卵后卵经人工孵化10-15天就可以孵出蝌蚪。

(2)小蝌蚪孵出后一般会吸附在池底和卵膜上,很少活动,也不觅食,到了第3天后活动量增加就会开始觅食。

6、幼蛙饲养

幼蛙饲料有蝇蛆、黄粉虫、蚯蚓等,白天可以采取避光措施,水深保持10-15cm,水质与蝌蚪期相同,20-26°C时每天换水1次。

7、安全越冬

(1)蝌蚪越冬可在室内进行,水深20cm左右,可以采用常流水、蛙池加盖、保温等防冻措施。

(2)幼蛙冬眠水深保持15cm左右并留有一定的陆地,遇到低温、冰冻天气时必须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养10000只石蛙要多少平米,附石蛙的养殖方法”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1457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石蛙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