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养殖技术 » 正文

基围虾养殖方法,基围虾和普通虾有什么区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3 23:55  浏览次数:842
内容摘要:1、场地选择:养殖场地和养其他鱼虾的场地差不多,可自行修建或利用农村池塘,大小在2-5亩为宜,水深在1-2米之间最佳。2、清洗和施肥培饵:准备好养殖场地后,要将其全面的清洗和消毒,将池塘水排空后,再暴晒2-3天才可进水。3、放苗:基围虾适宜生长在18-30°C的水温中,所以一般放苗在5月下旬左右,这时的温度较稳定,适合放苗。一、基围虾养殖方法1、场地选择(1)基围虾养殖场地和养其他鱼虾的养殖场地一样,可以选择自行修建或利用农村池塘养殖,场地大小在2-5亩为宜,水深在1-2米左右为宜。(2)池塘要带一些坡度

基围虾养殖方法,基围虾和普通虾有什么区别

回答1、场地选择:养殖场地和养其他鱼虾的场地差不多,可自行修建或利用农村池塘,大小在2-5亩为宜,水深在1-2米之间最佳。2、清洗和施肥培饵:准备好养殖场地后,要将其全面的清洗和消毒,将池塘水排空后,再暴晒2-3天才可进水。3、放苗:基围虾适宜生长在18-30°C的水温中,所以一般放苗在5月下旬左右,这时的温度较稳定,适合放苗。

一、基围虾养殖方法

1、场地选择

(1)基围虾养殖场地和养其他鱼虾的养殖场地一样,可以选择自行修建或利用农村池塘养殖,场地大小在2-5亩为宜,水深在1-2米左右为宜。

(2)池塘要带一些坡度,稍稍倾斜,这样有利于进行排水。

(3)养殖池的水质一定要好,和其他鱼虾对比,基围虾对于水质的要求会更加严格,它对于水质污染比较敏感,干净的水质是保证它蜕皮和生长的关键点。

2、清洗和施肥培饵

(1)准备好养殖场地后,一定要将其进行全面的清洗和消毒,可以将池塘水排空后,再暴晒2-3天进水。

(2)对于那些淤泥比较多的池塘则需暴晒1个月左右,在进水后也要严格进行消毒处理,可以使用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

(3)基围虾主要以浮游生物为食,所以在放苗前1周左右,一定要施肥培饵,肥料主要以以机肥和无机肥为主。

3、放苗

(1)基围虾适宜生长在18-30°C的水温中,所以一般放苗可以在5月下旬左右,因为这时的温度比较稳定,适合放苗。

(2)为了保证虾苗的成活率,在放苗1周前一定要进行淡化处理,将其放在含盐量比重为1.003的水中暂养一周时间,然后再移入养殖池。

(3)淡化一定要循序渐进,不能一时兴起,可和施肥培饵同时进行。

4、养殖管理

(1)当虾苗入池后,就可以进行日常管理,管理工作主要是水质、投饵、病害防治等。

(2)水质管理非常重要,在虾苗放养10天左右,一定要逐渐加水,并使用生石灰或漂白粉改善水质,消毒灭菌。

(3)在水温达到24-30°C时,基围虾的摄食量就会开始增加,这时也是它快速生长的时期,所以一定要增加投饵保证食物来源。

(4)病害管理一定要以防为主,每个时间段都要定时泼洒生石灰霉菌,这样还能为基围虾补钙促进脱壳生长。

二、基围虾和普通虾有什么区别

1、生活习性不同

(1)基围虾比较喜欢生活在沙底、沙泥底和泥底的海区,基围虾对环境的适应能力非常强,经常会潜伏在底质里面只露出两只眼睛和触须。

(2)普通虾一般是生活在泥沙底的浅海,经常会潜伏在泥沙里面,白天基本上不爱活动,晚上就会很活泼,有时它还会游到海水的上、中层捕食其他浮游小动物。

2、形态特征不同

(1)基围虾的身体颜色呈淡棕色,额角上缘大约有6-9齿,下缘无齿,没有中央沟,基围虾的第1对步足有座节刺,最后1对步足没有外肢。

(2)普通虾的身体又长又扁,头胸都覆盖着甲壳,组成腹部的体节有7节。

3、分布位置不同

(1)基围虾主要分布在中国的东海与南海、日本东海岸,分布在我国的地区主要是山东半岛以南沿岸的水域。

(2)普通虾主要分布在中国黄海、渤海以及长江口以北的各个海区。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基围虾养殖方法,基围虾和普通虾有什么区别”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1433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基围虾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