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养殖技术 » 正文

新型养鱼池的建设,3平米鱼池能养食用鱼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05 16:05  浏览次数:1751
内容摘要:建设规模:最低规模为300亩,要求鱼池规格整齐连片,一片面积建议在300-1000亩。土方工程的配套:搭配面积20%鱼种池以及面积50-100%饲料基地,当鱼池水深2.5-3m时,需挖土方800-1000立方米。鱼池设计标准:长方形成鱼池面积以15-20亩为宜,水深2.5-3m,呈东西向。一、新型养鱼池的建设1、建设规模最规模低限度为300亩且鱼池规格整齐连片,就目前的管理水平而言,一片建议在300-1000亩,面积太大不宜管理。2、土方工程的配套(1)以精养成鱼塘为主体,搭配面积20%鱼种池,面积50-

新型养鱼池的建设,3平米鱼池能养食用鱼吗

回答建设规模:最低规模为300亩,要求鱼池规格整齐连片,一片面积建议在300-1000亩。土方工程的配套:搭配面积20%鱼种池以及面积50-100%饲料基地,当鱼池水深2.5-3m时,需挖土方800-1000立方米。鱼池设计标准:长方形成鱼池面积以15-20亩为宜,水深2.5-3m,呈东西向。

一、新型养鱼池的建设

1、建设规模

最规模低限度为300亩且鱼池规格整齐连片,就目前的管理水平而言,一片建议在300-1000亩,面积太大不宜管理。

2、土方工程的配套

(1)以精养成鱼塘为主体,搭配面积20%鱼种池,面积50-100%饲料基地(至少不低于40%)

(2)每口精养成鱼池水深2.5-3m时,需挖土方800-1000立方米,若为砂壤土,则需要更多。

3、鱼池设计标准

(1)成鱼池

①面积:一口池面积以15-20亩为宜,水深2.5-3m。

②形状:鱼池形状呈东西向,为长方形,长边200m,短边20m,即15亩一口。

③堤面宽:长边堤面宽以15-20m为宜,短边堤面宽以4-6m为宜。

④堤坡度:应根据土质来定,若为壤土,靠近排水沟一侧的坡度为1:2,靠鱼池一侧的坡度为1:2.5或1:3;若为砂壤土或沙土,靠排水沟一侧的坡度为1:2.5或11:3,靠鱼池一侧的坡度为1:3或1:4,大堤外侧为1:5。

(2)鱼种配套池

①面积:一口面积以2-4亩为宜,水深1.5-2m。

②形状:形状以长方形为佳,长边与短边的比例为1:2.5或1:3,方向为东西向。

③堤宽:长边与短边的堤宽可一样,均以2-4m为宜。

④堤坡度:因为鱼种池水面积小,受风浪洗刷较少,斜面坡度为1:2即可。

4、饲料基地配套

以短堤面宽为5m时为例,其是一口长200m,宽50m的鱼塘(15亩),长边10m时,饲料基地面积占25%;长边12米,饲料基地面积占29%;长边15米,饲料基地面积为35%;长边18m,饲料基地面积占38%;长边20m,饲料基地面积占40%。

二、3平米鱼池能养食用鱼吗

1、能在3平米鱼池中养鱼吗

一般可以在3平米鱼池中养食用鱼,但是鱼池面积过小,易供氧不足,会导致死亡,建议养殖小鱼,若想养大鱼,可在面积大的鱼池中养殖。

2、家庭养鱼的注意事项

(1)使用自来水养鱼时,需去除水中的液氯,每天少量换水,可用1小根水管将鱼排泄物和鱼饵从底部吸出来后,再把吸出的水量补充进去。

(2)可利用活鱼虫保持水质,但投入量不宜过多,鱼若无法及时吃完,鱼虫死后,会破坏水质。注意:干鱼虫不能保水。

(3)每月或2-3周更换1次水,清洗鱼缸并重新布置,在洗涤水槽时,刮掉苔藓,彻底擦洗底石,并提前2天晾晒水。

(4)定期观察鱼的生长状况,若发现有病,应及时隔离进行治疗,避免影响其他健康鱼。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新型养鱼池的建设,3平米鱼池能养食用鱼吗”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12678.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