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百科 » 养花知识 » 养花技巧 » 正文

紫玉兰的养殖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03 02:25  浏览次数:687
内容摘要:紫玉兰是木兰科木兰属,又被称之为木兰,辛夷,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植物,花朵艳丽怡人,芳香淡雅,孤植或丛植都很美观,树形婀娜,枝繁花茂,是非常适合观赏的一种植物。
紫玉兰的养殖方法

紫玉兰的养殖方法

盆土

紫玉兰喜疏松肥沃的酸性、微酸性土,可用腐叶土与菜园土等量混合作培养土,并在土中加50至150克骨粉或氮磷钾复合肥。

盆宜稍深大些,盆底放一些碎硬塑料泡沫块,增强透气排水性,并防烂根。每年或隔年于花后翻盆换土一次,保留1/2至1/3 的宿土。

浇水

紫玉兰喜湿润,怕涝,因此适时适量浇水很重要。立春到开花,盆土保持润而不湿;花后盆土保持湿润而不渍水;落叶后盆土保持微润而不干即可。

任何时候都不能干旱,也不能渍水,特别是雨季要注意排水防涝。

肥料

紫玉兰喜肥,施肥要抓住花前2月和花后5月这两个关键时机,十天左右施一次氮磷钾复合肥,前者使蕾膨大,鲜花开放,后者促进多孕蕾,翌春花多。

入冬落叶时施一次以磷钾为主的肥料,增强其抗寒越冬能力,其余时间少施或不施。忌单施氮肥。

紫玉兰

光温

紫玉兰喜光,置于向阳的庭院、屋顶花园,多见阳光生长健壮繁茂,半阴条件下虽也能生长,但较瘦弱且花少,过阴则无花。

它较耐寒,北京及其以南地区都可在室外越冬。

修剪

紫玉兰根部萌蘖力强,如不需繁殖,随长随剪,每盆保持3株主干即可。对于过高过长的枝条,可于花后刚展叶时剪短,因其伤愈能力差,剪后要涂硫磺粉防腐,如无必要则不修剪。花后如不需要留种繁殖,应将残花带蒂剪掉。

紫玉兰

紫玉兰的繁殖方法

分株法

花后结合翻盆换土,将植株倒出,用利剪或刀将根部萌蘖的子株带根切下,另栽即可。

移植可在秋季或早春开花前进行,小苗用泥浆沾渍,大苗必须带土球。花期前后各施肥1次,以磷钾肥为主。夏季高温和秋季干旱季节,保持土壤湿度。

花后和萌芽新枝前,应剪去枯枝、密枝和短截徒长枝。

紫玉兰

嫁接法

砧木的选择与处理

砧木应选择不现蕾或现蕾较少的初、盛蕾期的劣种。先将树冠从主枝和中央领导干上锯去。距地面的水平高度要相近,避免因顶端优势而造成各主枝势力的不均衡;上层主枝要比下一枝主枝短,中央领导干的高度宜稍高于最上一层主枝。接口应选在平滑处,锯口要用切接刀削平。

接穗的选择与处理

紫玉兰接穗应选品种优良的猴巴掌串榆、大毛桃串榆或二毛桃串榆单株,选择生长健壮、发育充实、无病虫害的一年生枝条,随接随采。

紫玉兰

嫁接方法的选择

嫁接技术以春季萌芽前后至展叶期进行为宜。一般为3月中下旬,只工腋芽不萌发,时间还可延长。嫁接方法有:劈接、切接和芽接。

劈接多用于粗枝,先用劈接刀或利斧从接口处劈开,劈口中心插上木橛,把接穗截成长10厘米左右,基部削成楔形,插入劈口中,使外侧的形成层相互对齐。每劈口两边可各接一个接穗。接后,轻轻拔出木橛。

切接是在接口处稍带木质部纵切一刀,将接穗截成长5厘米左右,把基部两侧削成一长一短两个削面(长面约3厘米,短面约1.5厘米),将短面朝外插入切口内,紧靠一端对齐形成层。

芽接是在枝组内缺枝处利用芽接填补空缺,使枝组完整。

用上列方法嫁接完毕后,均应立即用塑料薄膜条把接口包严、绑紧,并让接穗裸露在外。

嫁接后管理

嫁接后20天左右接穗成活后,即可抽技展叶。要注意,及时把砧木上萌发芽摘除。没成活的,应在砧木上位置合适处进行夏季芽接。当接穗新梢长50厘米时可以摘心,以增加分枝,及早形成树冠。

紫玉兰

紫玉兰的经济价值

紫玉兰的树皮、叶、花蕾均可入药;花蕾晒干后称辛夷,气香、味辛辣,含柠檬紫玉兰醛,丁香油酚、桉油精为主的挥发油,主治鼻炎、头痛,作镇痛消炎剂,为我国二千多年传统中药,亦作玉兰、白兰等木兰科植物的嫁接砧木。

紫玉兰不仅花大而艳美,花姿婀娜,气味幽香,观赏价值高,病虫害少,而且其花蕾名辛夷,历来是中医治鼻病的主药,于花前蕾期采摘,置通风良好处阴干备用。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对其治疗鼻病的疗效作了肯定的论述。现代研究证明,辛夷所含的挥发油对鼻粘膜血管有收缩作用,并能促进分泌物的吸收,从而改善鼻孔通气功能。治急慢性鼻炎、鼻窦炎,可取辛夷、苍耳子各10克,用纱布包煎,取其浓缩汁滴鼻,每日3、4次,疗效好。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紫玉兰的养殖方法”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baike/966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百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百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