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百科 » 茶叶大全 » 文化 » 正文

禅茶道文化源于中国,为何造就了日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2 03:45  来源:昵茶网  浏览次数:991
内容摘要:中国古代无禅寺,隋唐以来,修禅者唯藉律院以居,及至五代,吴越王钱镠(907~932在位)皈依禅法,始将江南各寺之教寺改为禅寺,于是禅寺渐多。宋代江南禅刹兴盛;宋宁宗时,依卫王史弥远之奏请,始定江南禅寺之等级

中国古代无禅寺,隋唐以来,修禅者唯藉律院以居,及至五代,吴越王钱镠(907~932在位)皈依禅法,始将江南各寺之教寺改为禅寺,于是禅寺渐多。宋代江南禅刹兴盛;宋宁宗时,依卫王史弥远之奏请,始定江南禅寺之等级,设禅院五山十刹,以余杭径山寺,钱唐灵隐寺、净慈寺,宁波天童寺、阿育王寺,为禅院五山。钱塘中天竺寺,湖州道场寺,温州江心寺,金华双林寺,宁波雪窦寺,台州国清寺,福州雪峰寺,建康灵谷寺,苏州万寿寺、虎丘寺,为禅院十刹。以钱塘上天竺寺、下天竺寺,温州能仁寺,宁波白莲寺,为教院五山。钱唐集庆寺、演福寺、普福寺,湖州慈感寺,宁波宝陀寺,绍兴湖心寺,苏州大善寺、北寺,松江延庆寺,建康瓦官寺,为教院十刹。以五山位在所有禅院之上,十刹之寺格次于五山。(余杭径山寺之地位可见一般!)

南宋覆亡以后,元代和明代的皇帝都曾以五山十刹来册封天下名刹,延庆寺就是在永乐年间被提升寺格的。

明代中叶以后,官寺制度走向衰落,五山十刹就此废弛,逐渐被湮没而遗忘。另一方面,清代咸丰年间,农民起义军的战火对江南地区的经济和文化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名山巨刹的千年积累被洗劫一空,寺院成为焦土。以浙江地区为例,少数寺院得以重建,但规模和声势大不如前,如杭州灵隐寺,宁波天童、育王寺。更多的寺院却再也没有恢复元气,如杭州的径山、净慈、天竺等等。制度已然消失,文物散失殆尽,这就是的中国佛教的窘况。

但是,精丽庄严的南宋佛寺,返璞归真、智慧安然的“宋风禅”,都被移形换位般地复制到了日本。日本的中古禅寺内,至今还珍藏着大量宋元时期的佛教经卷、图书典籍和书法绘画,以至于今天中国学者想研究五山十刹,还必须借重保存在日本的史料。正所谓“礼失求诸野”。

唐和宋是中国历史上对日本影响最大的两个朝代,日本人对宋代文化的热情,不亚于其对唐代文化的渴求。南宋时,禅宗大兴,不仅吸引了许多日本僧人来中国学习禅法,也推动了中国高僧赴日传禅。

禅宗在中国创立较晚,因师徒相传,有着明确的谱系。南宋时,五山十刹中所流行的大多是临济宗杨岐禅。日本僧人荣西在宋孝宗时两次来中国,拜虚庵怀敞为师,先后在天台山万年寺和明州天童寺随师修习。他将临济宗的黄龙派传入日本,成为日本禅宗的开宗禅师。荣西圆寂后,他的弟子道元也来到天童,跟随长翁如净学习曹洞禅,回日本后模仿天童寺的格局创立越前永平寺,成为日本曹洞宗的开山祖。

圆尔辩圆是荣西的法孙,宋理宗时在临安和明州的禅寺中参研禅法,以后投入径山寺高僧无准师范的门下,苦修数年后顿然开悟,回国时,无准师范向圆尔辩圆交付祖师法衣、《宗派图》和《自赞顶相》作为传法的信物。

当时,日本朝廷的摄政以径山寺为原形,在京都建立了规模上堪比东大寺和兴福寺的东福寺,迎请圆尔辩圆入寺弘扬禅法,是为禅宗大举进入京都之始。

圆尔辩圆被奉为国师,称“圣一法师”,他传回的杨岐禅后来成为日本禅宗的第一大派圣一派。那些从中国带回的传法信物至今还珍藏在东福寺内,而且寺内每年都要纪念无准师范老师的诞辰,八百多年来从未中断过。兰溪道隆则是南宋僧人东渡日本传播禅法的先驱。他也是杨岐派的禅师,于宋淳佑六年(1246)到达日本,在巨福州的建长寺开山,后应诏出任京都建仁寺的住持。兰溪道隆倡导中国式的“纯粹禅”,使之成为日本禅林的主流。

“禅”不仅是宗教的修持,更被升华为思想、哲学和人生态度,成为日本中世纪文化发展的重要的精神来源。著名禅学家铃木大拙说过“:在某种程度上,禅造就了日本的性格,禅也表现了日本的性格。”,可见两者间的契合。

和禅宗一起东传日本的,还有宋代繁荣发达的文化和艺术。日本僧人研修禅法的同时,也兼修“宋学”,特别是以朱熹思想为核心的程朱理学,他们在宋代的文学、书法和绘画中汲取营养。为了模仿五山十刹兴建日本的禅寺,南宋的建筑式样被传到日本,因为聘请了明州一带的中国工匠,浙东地区精巧的石作和木作工艺也随之东传。荣西在禅寺中种植宋茶,提倡宋朝的茶礼,圆尔辩圆学会了面粉和面条等食品制作方法。“五山文学”“、禅宗样”建筑之外,镰仓时代以后,日本的书法、绘画甚至今天被奉为国粹的茶道、花道、剑道,都蕴涵着宋代文化的影响。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禅茶道文化源于中国,为何造就了日本?”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baike/4497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百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百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