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百科 » 茶叶大全 » 文化 » 正文

最风雅的全民竞技,宋代斗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4 12:20  来源:昵茶网  浏览次数:609
内容摘要:“斗”极具攻击性的字眼。同任何一个字组成词,都很有火药味。而它偏偏遇上了「与世无争」的茶,而将它们二者相组合,正是宋代茶事中一件特别的项目。众所周知,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谦逊温和,故而会把具有竞争与较量

“斗”极具攻击性的字眼。同任何一个字组成词,都很有火药味。而它偏偏遇上了「与世无争」的茶,而将它们二者相组合,正是宋代茶事中一件特别的项目。

众所周知,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谦逊温和,故而会把具有竞争与较量意味的活动纳入到游戏当中,譬如民间斗鸡,雅人斗棋,今人斗图,不管是哪种「斗」人们总能从中获得乐趣,乐此不疲,此为「斗趣」。

而宋人的「斗趣」就都体现在了「斗茶」中。斗茶也称为「茗战」,是产茶人、制茶人、茶艺爱好者为了比试茶的品色、烹茶质量而开展的竞技。想必是宋人太爱茶了,在茶业产地、民间茶肆、文人雅会中都有斗茶的存在。

▲宋 刘松年 《撵茶图》

「 源 起 」

斗茶起自唐朝,但唐朝的斗茶活动并不频繁。据考证,斗茶的真正产生与贡茶制度的建立有很大关系。

唐代贡茶制度建立以后,湖州紫笋茶和常州阳羡茶被列为贡茶,两州刺史每年早春都要在两州毗邻的顾渚山境会亭举办盛大茶宴,邀请一些社会名人共同品尝和审定贡茶的质量。时任苏州刺史的白居易受邀,却因病未能赴茶宴,遗憾而留下了那首《夜闻贾常州崔湖州茶山境会亭欢宴》,诗中所写正是两郡太守在境会亭欢宴的情景。

遥闻境会茶山夜,珠翠歌钟俱绕身。

盘下中分两州界,灯前各作一家春。

青娥递舞应争妙,紫笋齐尝各斗新。

自叹花时北窗下,蒲黄酒对病眠人。

较为著名的唐代斗茶活动记载于《梅妃传》,说的是唐玄宗与梅妃斗茶,梅妃取胜,唐玄宗对梅妃大加赞叹。

「开元年间,玄宗与妃斗茶。顾诸王戏曰:‘此梅精也,吹白玉笛,作惊鸿舞,一座光辉。斗茶今又胜我点。’」

「 民 间 」

斗茶活动规则并不复杂,主要竞争的是茶盏表面的形态,也就是茶汤的汤色和汤花的优劣。在宋代,整个王朝从上至下皆为茶而狂热,各个产茶地的斗茶活动更是异常热闹。

先说这建安斗茶。蔡襄在《茶录》中的「点茶」一段有提到:

「视其面色鲜白,著盏无水痕者为绝佳。建安斗茶,以水痕先者为负,耐久者为胜。故较胜负之说,曰:‘相去一水二水。’」

宋代茶色以白为上,点茶后在盏面上出现白若乳状的样子,以色白和泡沫持久为优,白中略青胜过白中略黄,泡沫浓厚能够较长时间停留在盏上叫作咬盏,以咬盏相对持久的为胜利。

范仲淹在《和章岷从事斗茶歌》中以「北苑将期献天子,林下雄豪先斗美。」来描绘当时的斗茶情景,大臣王珪也兴致盎然地写道:「云叠乱花争一水,风团双影贡先春」。宋人茶户对于斗茶的热情与虔诚不同于唐人,不然怎么会有范仲淹的「胜若登仙不可攀,输同降将无穷耻。」

斗茶虽激烈而严肃,但有人就不禁要问,这斗茶看到都是色,这茶的滋味难道就不打紧了吗?其实,斗茶主要斗色,这里面是有原因。因为这来自建溪茶的品质,在宋代茶人那已经得到了一众好评,它的滋味之美,蔡襄《茶录》中是这样描述的「茶味主于甘滑,惟北苑凤凰山连属诸焙所产者。」宋徽宗在《大观茶论》说:「夫茶以味为上,香、甘、重、滑,为味之全,惟北苑、壑源之品兼之。」这样一来,官方认证绝对精品了。

▲宋 刘松年(传)《茗园赌市图》局部

「 文 士 」

斗茶到了文人雅士这里,倒也成了一桩风雅趣事。不同于民间茶户的斗法,文士间的斗茶,主要争个谁的茶美,谁的茶香。

苏轼和蔡襄就曾斗过一回。一个正直年轻气盛,一个已是垂暮之年,但都精通茶道,这场斗茶竞技自然备受关注。据北宋江休复《嘉佑杂志》上记载,「苏才翁尝与蔡君谟斗茶,蔡茶精,用惠山泉;苏茶劣,改用竹沥水煎,遂能取胜。」

苏东坡此番能斗赢,凭的不是茶优,而是水好。何为竹沥水?这竹沥水就是用烤过的竹子浸泡过的水。他取惠山寺后山清泉,再用竹子沥过,因此更加清冽,汤色、滋味自然更胜一筹。由此可见,泡茶选水的重要性。

苏轼有个同乡后生叫唐庚,凡事儿都爱讨个究竟,正是这样的性格,他对斗茶有着一套自己的看法,于是作了篇《斗茶记》。文中他写:「吾闻茶不问团绔,要之贵新;水不问江井,要之贵活。」他以为,不管什么样的茶叶,茶一定是要新茶,不管什么样的水质,水一定要活水。对于饮茶,唐庚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这篇《斗茶记》也被无数人饮用。

相较于今天的品评茶叶,宋人的斗茶更具有趣味性。时过境迁,宋代的斗茶也就只属于宋代了。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最风雅的全民竞技,宋代斗茶”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baike/4472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百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百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