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百科 » 茶叶大全 » 茶器 » 正文

新买的紫砂壶怎么养 泡壶是最好的养壶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1 19:58  来源:昵茶网  浏览次数:1222
内容摘要:紫砂壶刚买回家的时候千万不能第一时间就去泡茶,平常在生活中买生活用品也都是买回来先冲洗下或者检查下,再去使用,紫砂壶也是如此,紫砂壶在购买的时候也要注意辨别方法,不然就会上当受骗,尤其是肉眼都能看见的

紫砂壶刚买回家的时候千万不能第一时间就去泡茶,平常在生活中买生活用品也都是买回来先冲洗下或者检查下,再去使用,紫砂壶也是如此,紫砂壶在购买的时候也要注意辨别方法,不然就会上当受骗,尤其是肉眼都能看见的破绽,那么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下新买的紫砂壶怎么养呢,快来看看吧!

新买的紫砂壶怎么养

新买到手,先要查看壶盖,壶口是否吻合气空是否阻塞,茶嘴出水是否顺畅,壶内壶底,壶壁是否遗留你屑等,如发现你屑留存阻塞则用木质,竹质茶除掉,如盖口不平整或不吻合应该用砂纸磨平或金刚砂磨吻合。

新壶经过查壶,理壶之后将其入在锅中用清水或茶水干净而无异味的锅中,并投入茶叶再将新茶壶置于锅内煮上半小时或一小时,须注意的是锅中的茶汤容量不能底于壶面以防茶壶烧裂,且投入的茶叶,最好用与以后冲泡的茶是同一类品质且高低的茶叶。

有收藏者不懂养壶的道理,将新买回的紫砂壶往陈列柜里一摆,或者往箱子里一装就算完成任务,殊不知,如此藏壶方法是最不可取的。一位藏壶专家告诉记者,新购回的壶,必须用心去养,然后再存放。

新买的壶在使用前,可以先放些茶叶用滚水泡一下,多泡几次更好,再里外刷洗干净,将壶内残留的砂粒彻底清除。用泡过的茶叶擦洗比较好(因为有些商贩,在出售茶壶时,可能会给茶壶“化化妆”,用上面所讲的方法可以清除一些由此产生的异味)。

在泡养过程中,切不要太心急,千万不要用有细金刚砂颗粒的抛光布之类的材料擦,这样很容易伤及表面,留下划痕,从而破坏紫砂质感。比较好的方法是用粗硬的棉布擦拭,清洗时用尼龙刷。不要太用力以免不小心戳坏茶壶。泡养茶壶要用心,斟茶时要有正确手势,最好用食指轻轻摁住盖沿。平时喝茶,可以用干净毛巾擦拭,不要将茶汤留在壶面,否则久而久之壶面上会堆满茶垢,擦拭以后会有浮光,这种品相玩家比较忌讳。一把养好的壶,应该呈“黯然”之色,这种光泽应该是“内敛”的。喝完茶后,茶壶最好不要留茶叶,倾倒洗净。虽然紫砂壶确实有隔夜不馊的特点,但隔夜的茶,会有陈汤味。从卫生方面来讲,紫砂壶终究不是“保险箱”,而且茶泡后放置10小时后再喝本身对身体就不利。

当买来一把新壶时,有些人选择用茶叶水煮的方法来保养。对此,茶水煮壶一是为了去掉新紫砂的土腥味道,还有杀菌的功效,而且,新的紫砂壶的紫砂气孔是闭合的,用高温煮一下,有助于把紫砂气孔打开,对将来泡茶养壶很有益处。不过,丁女士认为,这属于一次定型的养法,她个人更喜欢慢慢地用茶来养,养一段时间,把壶清洗一次,如此反复3次后,砂料就能洗得很干净了,此后再也不用洗壶了。茶垢也让它在壶里闷着,因为茶垢是茶叶的营养成分和矿物质的沉淀,对壶能起到养护作用,时间越长,壶就越好,壶体本身不仅会变得颜色温润,甚至会散发出茶叶的自然香气。

泡壶是最好的养壶方法,具体可分以下六点:

1、彻底将壶身内外洗净。

无论是新壶还是旧壶,养之前要把壶身上的蜡、油、污、茶垢等清除干净。

2、切忌沾到油污。

紫砂壶最忌油污,沾一后必须马上清洗,否则土胎吸收不到茶水,全留下油痕。

3、实实在在的泡茶。

泡茶次数越多,壶吸收的茶汁就越多,土胎吸收到某一程度,就会透到壶表发出润泽如玉的光芒。

4、擦与刷要适度。

壶表淋到茶汁后,用软毛小刷子,将壶中积茶销销刷洗,用开水冲净,再用清洁的茶巾稍加擦试即可,切忌不断地推搓。

5、使用完毕要清理晾干。

泡茶完毕,要将茶渣清除干净,以免产生异味,又需重新整理。

6、让壶有休息的时间。

勤泡一段时间后,茶壶需要休息,使土胎能自然彻底干燥,再使用时才能更吸收。按这六步养亮的壶,虽养成的速度较慢,但亮度可经久,也不褪不怕人的手气触摸。

综上,新买的紫砂壶的养护的时候也要格外注意,要有耐心的去养壶,这样壶的寿命才会更久!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新买的紫砂壶怎么养 泡壶是最好的养壶方法”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baike/42569.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百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百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