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百科 » 茶叶大全 » 茶器 » 正文

错误方法养坏壶,养坏的紫砂壶如何补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1 20:06  来源:昵茶网  浏览次数:841
内容摘要:紫砂壶富含多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长期使用紫砂壶泡茶,能养身静心,且壶本身也会因为茶汤的滋养而变得光润似玉,越发精神别致。但是有些壶友在养壶的过程中,由于养壶方法不当,导致养坏了壶。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

紫砂壶富含多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长期使用紫砂壶泡茶,能养身静心,且壶本身也会因为茶汤的滋养而变得光润似玉,越发精神别致。但是有些壶友在养壶的过程中,由于养壶方法不当,导致养坏了壶。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补救?现在告诉你,赶紧收藏起来。

错误的方法,养坏了壶

光淋不擦

有的人泡茶时将茶汤淋在壶上,不擦不刷,认为壶多淋几下,就能多吸收一些营养。久而久之,壶被一层不均匀的茶垢包起来,壶表面变得腻黑而无美感。

干擦法

有的人在壶干的时候用茶巾反复干擦壶身,殊不知这样摩擦容易对壶造成一定的伤害。擦壶时需要在壶湿的时候进行,这样才能让壶充分吸收茶汁。

华健作品《君方(毛国强铭)》

手擦法

有的人喜欢直接用手去摩擦把玩茶壶,以为这样更容易包浆。但手上常常会留有汗水、污垢等,而壶的吸收能力又强,用手擦壶容易污染壶,导致包浆不均匀,且会影响茶味。

泡壶法

有的人为了快速把壶养出光泽,长时间把茶渣茶水留在壶中,甚至用一盆茶汤“泡养”茶壶。这样急功近利的办法养出的壶光泽不持久,而且壶长时间泡水,会让其无法“呼吸”,甚至会产生馊臭味。

养好一把壶,需要时间,亦需要用壶之人的良好养壶习惯。

顾婷作品《吴径提梁(沈汉生铭)》

那养坏了,该如何补救?

1.沾染茶垢很多朋友养壶,喜欢长期用茶汤淋养紫砂壶,认为紫砂壶上的茶垢可以养壶,不需要清理。自诩为养的好,这实在不可取。

紫砂壶适合泡茶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其特殊分子结构(细密气孔)造成的透气性好。当然,这种气孔能起到一定的吸附作用。紫砂壶用的时间久了,气孔被茶垢填满后,势必也会在茶具内壁上附着,出现卫生问题。

茶垢的堆积还会影响紫砂壶的透气性。因此,从这个角度说,日常的清洁和定期清理同等重要。建议用海绵蘸盐摩擦,可轻易去掉。

2.颜色不均在广东福建盛行"工夫茶",在喝茶时经常将壶放在茶碗或茶海内,用沸水浇淋壶身,使茶壶浮在热水中,但这样淋浇茶水,下面淹着底,极易形成茶垢或是茶渍线。

如果壶面由于清理不当,形成的茶垢或茶渍线,茶巾擦不掉,可以尝试用家里的食用盐蘸点轻轻擦拭,如果还不行的话,建议重新开壶,壶和壶盖分开没入清水中(一定要全部没入水中),加点茶叶,小火煮开,自然冷却后拿起来,清理干净即可。

何燕萍作品《逸情(毛国强铭)》

3.碰到油渍不要把紫砂壶放在有油烟的地方。紫砂壶具有双气孔透气性,如果靠近油烟,油渍会吸附上去,很难清理掉,久而久之不用养,都有一种“贼光”,虚浮的光,很不舒服。

有时候也会因为小孩用油手,抓脏壶身,如碰到这种情况,建议重新开壶,放清水里加茶叶煮,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水分子的翻腾,可以慢慢把油渍挤出气孔。

4.吐黑紫砂壶“吐黑”问题,烧窑欠火,段泥类的壶比较常见,段泥壶颜色较淡,如果用来泡熟普,很容易引发“吐黑”,形成不规则的一团团黑晕,针对这个问题,唯一的办法是“回炉”重新烧结。在高温下,茶垢和铁离子这些有机质都会烧得一干二净,焕然一新。

需要注意的是:回炉有风险,烧损率在10%左右。回炉前一定要使壶体充分干燥。(“吐黑”是对身体完全无害的,反而证明了你所使用的是真正的紫砂壶,所以一般建议不要回炉。)

5.碰到异味紫砂壶一旦沾染上异味,很难清除掉,建议将其放在不带油的饭锅中,以文火煮,注意壶、盖要分离。其微量的异味基本消失,异味严重的,还可以彻上两三天茶(茶的水不喝),味大多都会渐渐消失。(朱泥壶注意,切忌骤冷骤热,需妥善处理,重新开壶不失为好办法)

6.长期存放,发霉了有些壶友会因疏忽未及时将茶渣倒出,茶壶又长时间不用就会产生霉变,出现异味。建议壶内注满沸水晃数下倾出,反复几次,霉味全无。

壶养坏了,虽然可以补救,但是要想养出漂亮的紫砂壶,还是要按照正确的养壶方式。所以,提醒广大壶友,在养壶的过程中,谨记正确养壶规则,保持壶的洁净,才能把壶养出来。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错误方法养坏壶,养坏的紫砂壶如何补救?”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baike/4239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百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百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