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百科 » 茶叶大全 » 冲泡 » 正文

水仙茶怎么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2 19:19  来源:昵茶网  浏览次数:1018
内容摘要:用具:一只盖碗(白瓷盖碗)、一壶开水、公道杯、茶巾、品茗杯(茶杯)等主泡器:白瓷盖碗(110ml)投茶量:水仙茶8克(用电子称称取)用水:纯净水、山泉水水温:100℃是否洗茶:不需要1、茶具选择冲泡水仙茶适宜用

用具:一只盖碗(白瓷盖碗)、一壶开水、公道杯、茶巾、品茗杯(茶杯)等

主泡器:白瓷盖碗(110ml)

投茶量:水仙茶8克(用电子称称取)

用水:纯净水、山泉水

水温:100℃

是否洗茶:不需要

1、茶具选择

冲泡水仙茶适宜用白瓷盖碗,当然有紫砂壶更加,不过正常情况下,我们用瓷器更容易得到,我个人也是比较喜欢白瓷盖碗。

白色的杯,明亮的汤,简约而优雅,明亮馥郁的汤色充分撩起人的饮用欲望,白瓷盖碗的容量不要太大,大了不好拿捏,一般110ml左右的足以,用起来也能顺心应手。

2、温杯

将水烧开,之后将盖碗、公道杯、茶杯等茶具烫洗一次,目的是提高盖碗的温度,激发茶香,同时也能祛除异味。

3、投茶

用剪刀将水仙茶的泡袋剪开,取茶8g,水仙茶冲泡时间的用量比普通的茶要高,110ml的盖碗8g茶,滋味才能刚刚好,如果是散茶可以取电子小秤量取。

将水仙干茶投入到盖碗之中,好的岩茶,干燥程度比较好,条索紧致,投入盖碗后,叮叮作响,声音清脆。

投茶后,合上盖碗盖子,上下轻轻摇晃,而后揭开一个小缝,闻香,岩骨花香之韵,立现眼前,此为摇香。

注意:泡袋装的水仙茶不要用手撕开,因为容易破坏茶叶的完整性,

4、注水

冲泡水仙茶,需要高温,高温意味着100℃的温度,这样茶叶才能与温度、水分、空气充分接触,从而最大程度的释放香气以及风味,而注水的方式,最好的般配就是环壁注水。环壁注水,让盖碗中的肉桂茶条索均匀地浸润在沸水中。

具体方法为,找准碗边缘的一个点,然后顺时针时方向沿着盖碗边缘画圈,不要倒太猛,注意平稳,否则会一下子倒满,还容易致使条索飞溅而出,影响冲泡。

5、出水

注水之后,接着就是出水(汤)了,对于岩茶,对于水仙茶、肉桂茶,出汤的方式都是快出水,所谓快出水,即注水、盖上盖子、倒出茶汤,整个过程一般保持在5~7秒左右。

注意每泡均沥干茶汤,第三泡泡以后,可适度坐杯,增加5秒的浸泡时间。

出汤时倾斜盖碗,使茶汤析出至公道杯中,均匀茶汤,之后再将公道杯中的茶汤一一倒入茶杯饮用。

武夷水仙品鉴:

香气

第一泡,2分钟带汤嗅闻香气,辨香气纯异,高低;第二泡,3分钟辨香气类型,岩韵,长短;第三泡,5分钟辨香气持久性。武夷水仙以香气浓郁清长、香似兰花而胜似兰花,且以清新幽远者为上品。

生长在武夷山三坑两涧内正岩区域的武夷水仙具有多种香型;兰花香型、桂花香型的水仙,是生长在慧苑坑、牛栏坑一带;石乳香型是码头岩一带;这些生长在自然条件优越之地,制作精良的正岩水仙茶地域香显露,树龄较久的老枞水仙具有青苔昧。未“炖(吃)火”武夷水仙头香清细.待头香挥发后兰花香显。

汤色

观察茶叶汤色亮度以及清浊度,武夷水仙汤色一般呈金黄色,清澈鲜丽,冲泡四次之后,水色仍然不变淡者为贵。武夷水仙的汤色以深金黄色最佳。汤色浑浊、发暗等弊病形成原因与初制工艺失误有关。

滋味

通常以第二泡作为主要参考,正岩产地的武夷水仙滋味醇厚甘爽、岩韵明显,人口过喉均感润滑活性,喉咙生津,齿颊留香;通常以冲泡五次以上。茶的韵昧仍未变淡者为佳。

叶底

优质的武夷水仙冲泡后,浸泡叶面容易展开且极柔软,叶缘红边鲜明、叶片中央清澈淡绿,略带黄色,即常言的“绿叶红镶边”(三分红七分绿)。这是审评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比对叶底的色泽、薄厚与软硬的程度等,可以发现和寻找出很多的信息。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水仙茶怎么泡”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baike/4070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农业百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百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