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是从2007年开始包装有生产日期,2007年4月10日,普洱市正式出台《普洱茶加工技术规程》,明确规定普洱茶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原料产地、质量等级、净含量、产品标准代码、卫生许可证、QS标志、生产日期、保存期等12项内容。
其中“保存期”下的注解是:“满足本标准的包装贮存条件,普洱茶适宜长期保存。”
2005年左右,当时普洱茶的包装还没有要求必须标明生产日期的,因此,即便是05年或06年初的茶品,亦可能没有生产日期的。当然,此期间有不少的茶企已经先知先觉,率先启动标准化进程,将茶叶的相关标识,规范地标注。
直到2007年,《普洱茶加工技术规程》2月12日拟定修改,4月10日出台实施,才明确规定上述的12项内容。普洱茶的相关规范与标准,接连地推出,这为茶产业的发展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推动其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